當年,莫默把莫二剛撿回來的時候,他就打好了主意要讓莫二做他的手下。那時莫二不喜歡說話,整天沒啥表情,雖然比莫默看起來要大一點,但是莫默覺得自己這個自封的老大一點都不過分。他可忘不了和莫二第一次見麵時,莫二那副慘樣子,根本沒他聰明,隻能給他做個跟班了,以後有他這個厲害的老大護著,才能過些安生日子。
“你就做我手下吧!”
“名字……跟我一樣的姓,就叫莫二,以後來的全往下排!莫三,莫四,莫五,排到莫萬還有的剩!”
“你看,我對你多好,二當家的位子都給你預先留好了!”
莫二當時悶不吭聲啃著硬饅頭,心裏著實有點慌,二當家?這是要上山做土匪?
逮個機會莫二跑了,頂著那個後來他頂了一生的名字,跑了,當時他是打死也不承認這個名字的。
躲在小小的橋洞裏,外麵稀稀拉拉下起了小雨,水滴的聲音,清澈的幹凈的,隻有他一個人的世界很安靜,他卻突然想起破廟裏莫默不停的嘮叨,說要他報恩,要他以後爭氣,以後得報答他。
似乎還在耳邊響著,他知道這是自己的錯覺,他已經從城南跑到了城北,與那個小廟,小廟裏的人隔著那麽遠。
剛逃出來的時候,他遠遠把那些煩人的聲音丟在身後,當時他想,一定要走的遠遠的,哪怕離開這個小城,可是穿過鬧市,穿過小巷,他走的越久,步子越遲疑。
最後,找了一個不在自己選擇中的小橋洞做了棲身地。
那時的太陽明明還那麽高,他卻沒有了繼續跑下去的勇氣。
這裏也很好吧。
這裏也聽不到那個討厭的聲音了,以後,終於也不用聽了。
莫二低下了頭,蜷縮在小小的橋洞裏。
沒有了莫默,莫二開始了以前的生活,幹活,打零碎的小工,辛苦了一天的收入會被黑心的老板以各種不存在的借口克扣,即使偶爾遇到好心的老板,收入的大半還是會落入地頭蛇的口袋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