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第二張結婚證也很常見,是由公認的牧師出具的證明。證明上寫道:“聖伯尼菲斯教堂牧師館內,安娜·奧姆勒依據羅馬天主教教會的教義與儀式,在神壇前舉行婚禮,其婚姻有效,特此證明。”
“卡薩薩,這事可怪了,”法蘭特盯著結婚證看了許久,“我本來是這麽想的:他們兩個因故不能結婚,女方懷了私生子,男方想讓她墮胎,見她不肯,就隻能把母子倆一起解決掉。可是照這張結婚證來看,他們居然真是夫妻!”“結了婚就是夫妻啊!”
“你胡說什麽呢,他們半年前就結婚了,既然是夫妻,懷孕了也沒什麽問題,這說明我的預料完全錯了。真是的,早知道就不當偵探了。”
法勞特從附近的分局調來了一位警官,負責守在公寓。他和卡薩薩則趕往第二大道的聖伯尼菲斯教堂。教堂的牧師名叫.布朗,教堂裏除了他,還住著他的妹妹(幫忙幹點家務)和一位女傭。周六下午,法勞特與卡薩薩造訪了這三個人。
看到法拉特手中的結婚證,神甫點點頭說,安娜·奧姆勒小姐年方二十一,以前在這所牧師會館裏當女傭。她於一九一〇年聖誕節從匈牙利來到紐約,帶著伯母的介紹信來到了這所教堂,從那之後一直在教堂裏工作。她出生於匈牙利的奧登堡,由虔誠的伯母一手帶大。通過伯母的朋友,安娜移民來到美國,住在教堂裏,在布朗神甫的監督下工作。
從一九一〇年十二月直到次年夏天,她一直都在教堂裏工作。之後她辭職離開,然而在一九一二年感恩節那天又回到了教堂,希望能繼續在教堂裏工作。神甫和妹妹都很喜歡這個活潑可愛的女孩,而且她幹活兒也很麻利,就答應了她的要求。安娜一直安然無事地在教堂裏工作,直到八月三十日失蹤。據布朗神甫說,安娜突然說自己結婚了,要和丈夫一起去俄亥俄州,之後便飛也似的逃跑了。此後,神甫和神甫的妹妹都不知道安娜身在何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