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色手指 19
鬆宮和加賀一同步出警署時,已經將近晚上十一點了。他本來想在警署留宿,但小林主任叫他今天還用不著那麽拚命。主任的忠告是,一開始衝太猛反而會後繼無力。
“恭哥你接下來呢?”鬆宮問。
“直接回家,我想為明天的辦案養足精神。怎麽了?”
“呃……,我在想,你能不能陪我三十分鍾。”
“你還想去哪裏?”
鬆宮躊躇了一下,答道:“上野。”
加賀的眼神頓時一沉。“那恕我失陪。”
“為甚麽……”
“明天會是很重要的一天,別遲到哦。”說完便轉身離去。
目送加賀遠去,鬆宮搖了搖頭。
關於前原家的嫌疑,他們兩人一回到署裏便向小林主任和石垣組長報告了。石垣第一個感想便是:“加賀的推理還是一樣大膽啊。”說明來龍去脈的雖然是鬆宮,但上司似乎很清楚是誰注意到前原家的。
“不過,證據還是不夠強哦。”石垣開口了:“這些推測分開來看都很有意思,也很有說服力。從凶手直接把屍體放進紙箱,推論出凶手棄屍時沒有開車,這一點也相當耐人尋味。但是若以整體來思考,這樣的推論恐怕還有爭議,而且光憑目前的線索也很難取得搜索票。”
石垣繼續說。
“尤其是,凶手如果沒了車子這項代步工具,就會產生一個很大的疑點。”
“我明白。”加賀回道:“是關於凶手如何將被害人帶回家這一點吧。”
“沒錯。這類的犯罪,以開車強行擄走被害人的情況占絕大多數。就算歹徒一開始利用花言巧語,和被害人邊走邊聊了一小段時間,但最後幾乎一定會用到車,因為歹徒當然不希望獵物逃脫。雖然也有沒用到車的案例,但那種情況,通常棄屍現場就等於殺害現場,由於歹徒會將被害人引誘至人煙稀少的地方再下手,也就沒有另行棄屍的必要。若依照你們的推理,歹徒是在沒有開車的情況下,將被害人誘導到自家或是隱密處加以殺害,那為甚麽歹徒要這麽做?殺害之後,反而得傷腦筋如何處理屍體。如果說歹徒一開始沒打算殺人,那就是想加以猥褻之後,放被害人回家嘍?這樣歹徒還得擔心若被害人回家將事情告訴父母,自己馬上就會遭到逮捕。一樣說不通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