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追凶

第4章 找到劉青

第4章 找到劉青(1/3)

一聽到警察說這個顧客跟綁架案有關,司機嚇得連忙逃出車子,被警察給摁倒在地。他大呼冤枉,跟自己沒關係,隻是想離他遠一點。不過,他還是被帶進了警車。

劉建明解開安全帶,腦筋迅速運轉,思考可能給自己帶來的麻煩。第一,自己沒有按照最近的距離回警局,而選擇了小路,有逃跑嫌疑。第二,小路沒有左右變道線,無法證明自己是準備上主道左轉回警局,還是右轉逃離出去。第三,司機的過激反應,極有可能會被認為是做賊心虛。現在,隻有證明司機是清白的,才能讓他證明自己真實目的地,否則,司機的話是不可以采信的。

想到這些,劉建明有些無奈,走下車,再走上警車,回局裏。

局長親自審問,畢竟是自己的得力幹將,他不願意相信事實會是這樣。

梁家仁則去審問出租車司機,雙方同時進行。

劉建明解釋說自己車鑰匙還在身上,不明白怎麽被人開走的。當時,自己在劉家查案,手下人都可以作證。至於剛才所謂的逃跑完全就是誤會。主道太堵,司機便想到從旁邊小道繞行,然後再上主道左轉回警局,沒想到眼看要上主道了,同誌們就攔住了。

但是,局長提出了疑問。首先,車鑰匙當時在沒在他身上,怎麽證明?第二,即使是人在查案,那也不影響他把車提供給綁匪使用。第三,明明主道比較近,為什麽走小道,走小道你怎麽證明是準備回警局自首還是右轉逃跑?

局長能混到局長的位置,那也不是吃素的,能力還是有的。一連串的問題,各個命中要害,一點也沒有含糊。

劉建明知道自己解釋不清楚,現在必須要證明自己沒有逃跑,不然性質就不一樣了,自己的話可信度也就不一樣了。

“車鑰匙沒法證明,但是不用車鑰匙也能開車,您可以查一下網上有案例,偷車賊可以用解碼器輕鬆偷走一輛車。其他的我就解釋不了,但是出租車司機應該可以證明我的清白。所以,還是等老梁那邊結果出來再說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