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0章
其實,這批模仿者是走在抄襲的邊緣上,還不能構成法律意義上的抄襲。
先前解釋過,理論上,借鑒遊戲創意本身不能算是抄襲。
或者說,隻要遊戲係統不發生30%以上的重疊,就不算。
但玩家可不管這些。
遊戲不好玩,就是原罪!
隨便你說的天花亂墜,廣告鋪的遍地都是,不好玩就是不好玩。
這些遊戲當中不乏有亮點,但更多的還是有缺陷。
畢竟整體創意就不是他們的東西,所以還會有一些考慮不周到的地方。
比如說,明言設定吃了食物,必須要飽食度漲滿,才會恢複血量。
但是有些設計師,學也學的不明不白的。
他們一拍腦瓜:我們要和《我的世界》不一樣!我們的遊戲裏,吃了東西就能根據食物不同,直接漲幾格血條。
結果……
聰明的玩家就發現了,這種遊戲裏僵屍掉落的“腐肉”這種東西,不但能漲血量,而且還因為“反胃”的debuff,反而會掉飽食度。
那就是能無限吃的血瓶呀!
而且腐肉還特別多,特別多,一晚上就能打出來一兩組。
這樣一來,遊戲性基本就徹底沒了。
玩家隻需要隨身攜帶幾組腐肉,嗑著“藥”就能莽過所有BOSS,沒有任何難度。
這就是畫虎不成反類犬,就是東施效顰,就是邯鄲學步。
那款遊戲在這個bug過後,直接就涼了。
他們又不是藍星工作室,一開始就沒有口碑的跟風遊戲,一旦失去了現有玩家,那就是徹底爬不起來了。
這件事也說明一個問題:光靠模仿,是不可能達到藍星工作室的高度的。
因為就連照著遊戲去學習,也學不到明總設計師的設計精髓!
人家做的遊戲,不但有天馬行空般的創意,而且各個方麵都堪稱完美無瑕,幾乎沒有什麽能挑錯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