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8章
不過我先不要錢,你拿著符籙回去告訴你們老板,告訴他一張十萬,他要是用就用,要是不用的話,再給我拿回來就行。
並且用之後沒能消滅鬼物我也不要錢,如果消滅了兩隻鬼物,那他再給我錢。”
這就是鄭玄的打算,用兩張符籙先消滅兩個鬼物,讓其看到效果,感覺十萬一張不算虧,然後在其看著剩下的鬼物,著急開工的前提下,不得不再找自己買。
當然,這也是對於錢城老板那樣的有錢人,還是急於解決問題的前提下,對一般人估計沒什麽用。
一符十萬?
聽到這個價格,錢城雖然早有準備,知道可能很貴,但這還是超出了其預料,這也讓其有些暗自乍舌。
不過還是那句話,反正不是他花錢,用不用也是老板的事兒,所以錢城對此沒多說什麽,而是問了鄭玄另一個問題:
“鄭兄弟,老板用不用我不知道,但要是用的話,我們都是普通人,這個我們能用嗎?怎麽用?”說著其對鄭玄指了指手中的符籙。
現在不知道怎麽用、能不能用,那之前要的時候怎麽不想想。
看錢城現在才問這個問題,鄭玄也有些無語,但為了自己的車,加上告訴買方物品用法也算賣方義務,就還是對其解釋道:
“沒事兒,你們一樣能用,並且還很簡單,隻要找兩個人手中拿著符籙,在看到鬼物後對著那鬼物就行,到時符籙自己就會激發。
不過有一點記住,那就是要那鬼物在5米或5米之內,遠了沒用。”
“好,我記住了,那鄭兄弟我就不多打擾了,我老板著急,你也還要養傷,就先走了,如果老板用,我再來拿其它的和給你送錢。”
知道了想要的,加上多方麵原因下,錢城就沒在多待,跟鄭玄告辭後就向著屋外走去。
鄭玄將其送到門外,看著其駕車遠去,對於他們用過後送不送錢來倒是不擔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