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六十一章 禁忌(1/3)
其實,這些小仙,絕非真正的神仙,他們都是一些地仙,比如之前遇到的黃大仙黃鼠狼,蛇仙柳娘,以及我尚未見到的其他地仙,如狐狸等。
這些地仙修成一定的成果的時候,野外的食物不夠維持他們繼續修煉,要想繼續修煉,有兩種選擇,第一,找個弟子供奉,吃弟子的供奉修煉,這是最常見的一種,比如一些神婆,他們其實並不會法術,但是卻能降妖除魔,就是依仗自己供奉的地仙在幫忙。
至於第二種,那是修煉的比較強悍的一種地仙,這些地仙會招納一些小兵小將,然後尋找一處香火旺盛的神廟去侵占,當然,香火旺盛,那就說明哪裏已經有了地仙存在了,你去了,必須要將哪裏的地仙給趕走,免不了一場殺戮。
勝者為王,霸占廟宇,敗者撤離,或者被誅殺。
這就是世人眼中的神仙來源,這些小仙霸占廟宇,道觀等地之後,立地成佛,為了得到更多的香火供奉,他們會幫助人靈驗,幫助人驅魔治病,所以,神仙沒有我們想象的那麽高大上,其實就是一些地仙罷了。
既然是為了香火,殺戮得來的江山,那麽,心存質疑之人去拜神求佛,無疑要折損香火,這就是一條大罪。
“第四,其中一女子,剛墮胎不足十日,身上汙穢之氣太重,讓整個道觀汙氣不散……”
聽到這裏,我不禁擦了一把冷汗,四大罪行,並罰起來,的確該誅殺了。
綜合起來看,他們的罪行可以總結為,首先是不敬,接著是刺傷人家的軀體,隨後又是損壞人家的香火,最後汙染人家的神殿,這個罪行,倘若到了人間,就是你去一家人,先罵人,再打人,打了人了還不罷休,竭翻了人家盛著飯菜的飯桌,最後給人家家裏澆了糞土。
這一刻,我真的不知道該怎麽辯護了,說什麽好呢,民間有言,沒事不要隨便去拜佛,拜佛不慎,或許會惹來不必要的麻煩,或許請到的不是神,而是厄運,正是這個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