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4章
隻是她藏鑰匙幹什麽?
她想要洗清嫌疑,她拿著鑰匙出來,會有更多辦法,比將自己和屍體同處一室要強得多。
所以餘驚鵲認為葉嫻沒有必要將鑰匙藏起來。
那就隻剩下另一種說法,葉嫻說有人把她打暈,說明房間裏麵當時還有第三個人。
但是碉樓的特性,不應該有第三個人,進去需要鑰匙,第三個人是什麽時候進去的?
林山月讓第三個人進去的嗎?
林山月身上沒有鑰匙,是不是第三個人離開的時候,拿著鑰匙開門離開,所以鑰匙不在房間裏麵。
現在的問題就是凶手是誰?
是葉嫻,還是葉嫻所說的第三人。
警察廳刑事科的調查報告,就是在這裏斷掉的。
警察廳刑事科他們的調查,在這裏遇到了問題。
林山月家,不是小門小戶,警察廳刑事科不可能隨便抓個人頂罪,給林家一個交代。
葉嫻還是林山月最得寵的女人,警察廳刑事科也不能無憑無據,就將罪名放在葉嫻頭上,林家人不答應。
調報報告沒有一個結論,因為案件還沒有調查完,自然是不可能下結論。
不過餘驚鵲看得出來,警察廳刑事科的大部分人,都認為葉嫻不可能是凶手。
從最開始認為葉嫻是凶手,到最後認為葉嫻不是凶手,警察廳的人不是憑空猜測,他們有證據。
第一個證據,警察廳刑事科的人認為,林山月是一個男人,葉嫻要對付一個男人很難,還是用刀子捅死。
第二個證據,林山月身上的鑰匙不見了,警察廳的人搜查了林家角角落落,都沒有找到鑰匙。
第三個證據,腳印。
第三個證據,是最直觀的證據。
是一隻貓的腳印,腳印是從碉樓裏麵,延伸到碉樓外麵。
這隻貓,是家裏的玩物,花了大價錢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