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追凶者筆記

第一案:扼殺 第二章

第一案 扼殺 第二章(1/3)

張家兒子眼睛咕嚕一轉,知道自己所做的事敗露了,於是哭得更大聲。但張師奶不知道自己兒子所作所為,她心疼地拍拍兒子的後背,厲聲問道:“小姑娘別亂說,我知道何師奶這幾天都邀請了開鎖師傅,就算報警了也找不到那個惡作劇的人。但不可能隨隨便便就抓著我兒子胡說八道一通啊。”

麵對張師奶的盛勢淩人,橙光並沒有慌。她踱步向前,拿出一根竹簽說道:“張先生是做維修摩托生意的,你家兒子經常過去玩耍,自然弄得一手油汙。然後再碰上竹簽,痕跡就會落下。”

說完她把竹簽往前一遞:“請張師奶瞧瞧,這竹簽上是否掉色了,我相信就是和你兒子手上的紅色顏料一模一樣。還有,每家每戶門前都有香爐,就隻有你家的竹簽最少。為什麽?那是因為被這小孩全部撥走了!”

看著在啕嚎大哭張家兒子,楊橙光微微一笑,繼續說道:“人的手掌時常分泌出汗液,尤其是一直處於運動狀態,分泌得越多。我相信手上的機油與汗水已經混合成一體,隻要拿出做化驗,就可以知道你家兒子是不是真的惡作劇背後黑手了。”

橙光瞄了瞄,那小孩還在哭,但音量已經降低了。還在裝蒜是吧,看我怎麽逼你現行。她心想。

“根據國家《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條規定,故意毀滅或者損壞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行為,構成故意毀壞財物罪。故意毀壞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她走過去,用兩人能聽見的音量說道:“小弟弟,你再不認錯,爸爸媽媽就要去坐牢咯。”

其實都是楊橙光的計謀,說真的,就這麽一點小事,才不建議何先生花一大筆錢做化驗。而且這小孩隻是在搞惡作劇,並沒有涉及刑事毀壞,都是她在嚇唬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