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案 虐童 第十八章(1/3)
侯新風的大哥侯新雲是一個苦命的那人,小的時候發高燒,燒成結巴。等他長大成人,好不容易娶老婆生了孩子。卻因為他婆娘大晚上生病了,他去找醫生的途中失足掉進懸崖,跌死了。
後來他婆娘找了個借口去羊城打工,就不回來了,把女兒小蘭扔給侯新雲的媽媽撫養。侯新風夫妻平時也很照顧小蘭,他家孩子去上認字班,也帶上小蘭過去,簡直是把她當做自己的女兒看待。
但是在小蘭五歲的那年,侯奶奶去世了,小蘭跟誰生活就成了大問題。雖然侯新風一家有收養她的心思,但小蘭到了讀書的年紀。村委會幹事都踏了好幾次門檻,意思就是要她去上學。
畢竟是農村地方,溫飽都成了問題。加上前些年侯新風感染了肺炎,家裏大部分的錢都用在看病那兒了。哪裏還有多餘的錢去供一個侄女上學。別說是九年義務教育,那些生活費也是難以掏出來。
就在這時候,他們想起了小蘭那消失多年的媽媽侯豔興,聽說她在羊城生活不錯,還改嫁了。於是他們找上村委會和警察局,要求侯豔興必須回來接走小蘭或者支付她的生活費。當時候侯豔興還大鬧村委會,不想管小蘭。
要不是她遺棄女兒會被判刑坐牢,她都不想回來侯家村。經過一番波折,侯豔興終於肯把小蘭接走。所以小蘭現在也去了羊城,說不定過著比農村更快活的日子呢。
聽到這兒,橙光問道:“那請問你們有沒有侯豔興現在的家庭住址呢?我們需要聯係她,麻煩了。”
“有的有的。”侯新風讓他婆娘翻了一下櫃子,找出來一個本子,上麵寫著侯豔興的住址和聯係電話,“在侯豔興接走小蘭的時候,我們留了個心眼,存下她的電話和地址。去年冬天,我有事去了一趟羊城,辦好了我就坐車去到她們居住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