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隻能是巧合

隻能是巧合

也不說什麽需要米有福本人簽字之類的話了,趕緊轉身從身後那位同樣遞東西遞得飛快的同仁手裏,接過米有福的包,雙手恭敬地遞向了蒼。

與他同來的另外四位警察,可不是他一個片區的,而是米有福租住的這片轄區派出所的,之所以會一起來,可不正好是因為住在米有福旁邊的老道離奇的死了嘛!

而那個搶了米有福包的小偷也不巧死了。

雖然兩個死者彼此之間不存在任何的聯係,也互相不認識。

且死亡地點和死亡時間,都說明了與米有福這個小姑娘是沒關係的。

那個小偷死在大庭廣眾下,那時米有福那個小姑娘剛錄好筆錄離開派出所沒多久。

而同樣,這邊老道士嘔血嘔得快死的時候,米有福根本就已經在清明街上晃蕩了。

所以說,這兩人的死,應該是完全和米有福沒關係的。

然而巧合就巧合在,老道士就住在米有福隔壁,她前腳出門,後腳老道士就莫名其妙的嘔血身亡了。

隔壁房子門廊下的攝像頭,正好記錄到米有福出門的時候,被老道士叫住說了一會兒話,而且最後米有福明顯是不高興的走了。

老道士還在後麵叫嚷了一番,隻可惜這種攝像頭隻能記錄畫麵,並不能記錄聲音,因此,他們也不知道老道士對米有福說了什麽。

當然,發現這一情況後,這邊轄區的警察,本就想找米有福進行一下例行詢問的。

雖然內心裏是完全排除了米有福的作案動機和時間的。但是案子的程序便是這樣,該做的該記的還是要記的。

又巧合地接到清明街轄區的通報,說正好有個搶包案要過來歸還失物,同時做補充問詢筆錄,一問事主的居住地,又正好是老道士命案的隔壁。

好嘛!身為警察的職業病,令得兩個派出所的警察都不由有些驚訝了,想著難道就真的隻是巧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