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沒辦法,哭天喊地是沒用的,他隻能接受現實。從這小孩兒淺顯的記憶裏,他得知,他和那婦人,就是他娘,在這個村子生活了八年。
他爹原本是村長的兒子,姓苟,是個癡兒,他娘被買了來給他爹做媳婦,然後生了他,可才生下他不到一月,他那癡兒父親就得病死了。
村長說是他克死了他兒子,便把他母子趕了出來,原以為隻是生氣過幾天就好了,可哪知沒過幾日,那村長竟然也得了疾病隨他那癡兒去了。
這一來,他們母子在這村裏便無依無靠,隻得在這一間草屋,靠他娘織些布,繡點手絹為生,貧困交集的活到了八歲,還養成了他膽小怕事,孤僻不與人來往的性子,時常被村裏其他孩子欺負。
最為憤懣的是,他連個正經名字都沒有,為著他爹姓苟,所以村裏人便都叫他苟蛋,叫著叫著,就成了狗蛋,著實憋屈。
按理說,他那村長爺爺死了也該有些個親戚關照才是,可奈何他娘是被人牙子賣過來的,對他爹家的事一概不知,村裏也說,他爺爺脾氣怪,早和其他親戚斷了來往,根本無人可依。
他娘也更是可歎,人牙子將其賣來時,她便已患了失憶症,不記得自己以前姓甚名誰,出生何地,家中可還有人。說的簡潔一些,便是來曆不明,可能是官奴,可能是□□,可能是哪個官家婢子,什麽可能都有,如此,村裏人定都是瞧不上的。
這樣一來,他們母子當真是無依無靠,像浮萍一般在這村子小心翼翼的活著,為的就是別哪日惹了村裏人不痛快,再給轟出去。
拉回思緒,揉揉太陽穴,瞧著滿山可口的野生桃子,他舔了舔嘴皮,踮起腳摘了就近的一個,在身上擦了擦後便放到嘴裏咬了一口——滿嘴的甘爽清甜,果然是好味道。
他滿意的笑笑,將背簍放下來,奮力的拿起一旁的竹竿去打桃子,刹那間,那些熟透的桃子便落了下來。他咧嘴一笑,忙去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