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幸存者偏差

第16章

第16章

盧隊問:“怎麽著了?”

“沒什麽。”鄭餘餘認命了。他覺得自己是不能翻篇了,他的痛不比關銘少,那件案子是打在了關銘身上,但是疤卻後知後覺地落在了他身上,疤要跟一輩子,但之後人就會隨著時間的流逝忘記自己身上有一塊疤。如果一道疤被自己的主人遺忘了,那麽它實際上就成為了別人的疤。

他決定拋出一塊肉來引開這個話題,於是說:“你怎麽會對這個好奇?”

盧隊微微皺著眉頭,歪著頭說:“你有沒有覺得他,有種那種勁兒。”

鄭餘餘追問:“什麽勁兒?”

“無所謂。”

盧隊找出了合適的形容詞,說道:“就是根本不在乎,死了六個人,跟他沒關係似的。”

事實上也確實沒有關係,鄭餘餘在心裏說。但是他其實是了解盧隊到底想說什麽意思。

因為關銘不緊迫,他一點也不像是命案懸在頭上的刑警。

鄭餘餘說:“所以我倆理念不合。”

如果你已經做了一個刑警,普天之下職業遍地,你既然要選擇一份高危險高成就感的職業,那麽就該有點責任感,因為沒人逼你這麽非做這個。我們可以默認,刑警都高舉為人民服務的大旗,隨時準備著為了打擊犯罪拋家棄子。

但是責任感這個東西被寫進了很多職業的綱領性文件的品質,其實在極其自律的人麵前,約束性不大。就像是關銘,鄭餘餘覺得,其實關銘就沒什麽責任感,至少沒有職業責任感。

他隻是在做這份工作,並且做得不錯,你說他依賴天賦也好,說他冷漠也好,他就是不比別人做得差,所以不能因為他缺乏責任感而懲罰他。

但是在熱愛這份工作的人眼裏,他的從容與冷靜,會顯得格外的不舒服,仿佛是一根紮在衣服裏的刺,不致命,但總想調整一下衣領,確認它是不是還在紮皮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