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影響世界曆史進程的金融事件

§第四章 造惡的贖罪券

第四章 造惡的贖罪券(1/3)

15世紀,在歐洲的天主教國家,教廷和金融大家族們開始拿上帝做金融遊戲了,向教徒兜售“贖罪券”,對教徒宣稱:當你購買贖罪券的銀錢叮當落在箱子裏,你的親人就從煉獄的火焰中出來了。”但是這些贖罪券並沒能救人出煉獄,反而陷入了更深重的罪孽。贖罪券的滅亡帶來的是西方宗教改革的曙光。

(一)贖罪券的初創

中世紀,天主教發動十字軍東征後,巨大的開銷讓教廷感到有點吃不消,於是教廷開始售賣聖職,並且售賣贖罪券。 教皇本裏非第八宣布主後1300年為禧年,大凡到羅馬朝聖的人便可將一切受洗以後所犯的罪一筆勾銷。此宣告一出,立刻有二十萬人湧到羅馬,而大量的金錢也同時湧入教皇的倉稟。自此以後,繼任本裏非的教皇便宣布每五十年為一禧年,隨後更減為每二十五年。更厲害的是,他們宣告凡未能親身到羅馬朝聖的,可用金錢代替。贖罪券的觀念便是這樣形成的。意思是說,信徒可用金錢,向教會申請免去因犯罪所應受的紀律處分,由教會發給贖罪證明。原來教會一直以來紀律甚嚴,信徒犯罪不單要向神認罪悔改,為了表示真心悔過,更得在教會的指導下進行悔罪操練,接受教會為他所定的補贖辦法。

天主教頒發贖罪券乃是根據”分外善功”的教義而來。這種善功是指超過律法規定而做的額外善行,而且這些善行可以賺得賞賜。耶穌基督因為有完全聖潔的生命,已經做了超過拯救世人所需的善功,因此,基督在天上積聚了一個豐富的”功德庫”。曆代聖徒們也在這庫中加入了功德基金。因為他們變賣了家產,送給窮人或教會,所以他們的功德積蓄在天上。這個由“分外善功”積成的功德庫,已經交給基督在地上的代表——教皇所管。正如我們開支票從銀行提款一樣,教皇也可以為缺少功德的罪人,開出贖罪券,從天上的功德基金中,支取功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