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張鳴說曆史:重說中國國民性

§曆史旋轉中的命運

§曆史旋轉中的命運(1/3)

在現今的中國農村,尤其是南方農村,宗族的複興已經是一個潮流,修族譜、建祠堂的熱鬧,連一些革命多年的老幹部也卷了進去,不僅樂此不疲,而且帶著莫名的興奮。雖說跟從前的宗族相比,山已不是那座山,河也不是那條河,連祠堂門外的狗都不是那條狗了,但畢竟族譜修了(而且印製成冊,出版發行),祠堂蓋了,祖宗牌位供起來了,甚至連族長都選出來了。

對待宗族的態度,國內學界已經有了很大變化。原來一提到宗族複興,言裏言外,多少有點“沉渣泛起”的意思,總是習慣用“把持”、“幹擾”這種詞來形容宗族的作為(在談及村民選舉時尤其如此)。現在除了少數立場特別堅定的人之外,多數研究者都看到了宗族在社會整合、社區建設和公共產品的提供等方麵的作用。前不久在江西召開的有關宗族的學術討論會上,美籍華人學者蔡莉莉用非常地道的政治科學方式,證明了在同樣的經濟文化條件下,有宗族的村莊和沒有宗族的村莊,其公共設施存在很大的差別。可在國內學者看來,這已經是常識了。當然,這的確是常識,在中國古代的相關著述和國外有關社會學和人類學的論述裏,中國的宗族就是幹這個的,而不是我們印象中的“鞭笞”、“沉潭”、“封建壓迫”之類的醜惡。應該說,複興之後的宗族,在興辦公益方麵已經大不如前,但基本的功能還是保留了下來。這是每個肯下去調查的人,隻要不帶偏見,都能看到的。可是,常識雖是常識,讓學者回歸常識,需要經過很長一段路。

1949年以來,在土地改革中,宗族是非常明確的被打擊對象。族長即使沒有多少田產,也要被劃為“公堂地主”,打入階級敵人行列。土改過後,宗族組織被判定為階級壓迫的工具,一概強行解散。新建立的農村組織,是以階級為標準劃圈的,革的就是以血緣宗親為基礎的舊社會組織的命,或者說,就是要打破農村血緣和地緣的舊日紐帶。在改革開放前,如果有農村幹部敢修複祠堂,恢複祖宗牌位,輕則丟官,重則要治罪的。再往前推,大革命時期,***《湖南農民運動考察報告》裏,就有壓迫束縛農民的“四大繩索”之說,族權就是其中之一。蘇維埃時代,土地革命在打土豪分田地的同時,也革了宗族的命,族長如果不趕緊跑的話,多半命是要丟的。1930年,李立三當家,硬要全國的黨員發動暴動,江蘇農村的黨員被逼急了,滑頭一點兒的半夜到祠堂裏把祖宗牌位偷出來,丟到茅坑裏,老實的幹脆一條繩子把自己吊死在族長家門口,都算是暴動了。看來,基層農民黨員,很自動地就把鬥爭的目標指向了宗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