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談個戀愛嗎?
成清指著窗花:“哥, 你看端正嗎?”
成焰左右端詳了一下:“嗯,可正了。”
成清“騰”地從椅子上跳了下來,身形靈活,再也看不見前一陣的瑟縮。
短短幾個月時間, 她蒼白尖瘦的臉就有了這個年紀該有的血色和圓潤,有點含胸的體態也變了,苗條舒展又輕盈,穿著一身小鹿圖案的棉襖居家服,粉嫩嫩的, 格外嬌俏可愛。
“哥, 你說李大強為什麽願意簽字認可這個啊?”成清畢竟還是個初三的孩子, 對這些都不太懂,又激動又興奮,“上次劉律師不是說,他和媽媽離婚,並不影響我們和他的親子關係,就算是繼子繼女, 以後我們還是有義務養他嗎?”
成焰笑著翻看著文書:“監獄裏多會教育人啊, 他一定被改造得洗心革麵, 深刻認識錯誤了吧?”
他們本以為媽媽和李大強離婚後,他們都不是李大強的親生子女,壓根兒不需要養他, 可是律師普法後, 他們才知道:就算夫妻離異, 也並不影響他們對曾經的繼父的贍養義務,除非在三種情況下,才能解除這種義務。
幸好,這三種情況之一,就有一條:父母對繼子女有嚴重犯罪行為,比如犯有殺害子女、虐待子女嚴重的、遺棄子女的、或強-奸女兒等行為的,贍養義務就可以解除!
經過直接起訴,加上以前搜集的所有證據,再加上李大強乖乖認了虐待和猥褻的犯罪事實,法院也相當迅速地判了下來:除了離婚外,還另案判決了子女贍養義務解除,成焰他們,無需再對將來的李大強負有任何贍養義務。
上次劉大律師雖然最後沒有代理他的官司,可是卻一直和他保持著聯係,平時工作忙,就交代了得力的助手專門來跟進餘下的官司。
李大強因為蓄意傷人,導致那名記者脊椎斷裂、半身癱瘓,受害者堅決不表示諒解,那天剛剛從告成焰的法庭出來,就轉身進了看守所,沒過多久,法庭就判了他五年有期徒刑,已經開始正式蹲大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