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章 好歹我是個男人
說是出去遛狗,其實也就是在泗水之都裏麵走幾圈。
霍熠琛今天一身英倫休閑裝,格子衫,鴨舌帽,長筒馬靴,其實這套裝扮挺適合牽條狗漫步的,就像英倫貴族般散發出一種又慵懶又高貴的禁欲範兒。
如果忽略掉他那張冷冰冰的違和臉的話就更加完美了。
“這隻狗養得真不錯。”
一位路過的男士隨口稱讚道,然後就想去摸一摸公爵的頭頂。
霍熠琛卻一下子把男士的手拍開,急眼道“你幹嘛碰我的狗?”
男士的手還僵在半空中,那樣子很是尷尬。
“對不起對不起,他今天心情有些不好,您別在意。“
林希立即出來打圓場。
能在泗水之都裏住著的,除了霍熠琛這一朵大奇葩之外,都是上層社會有修養的人,聽到林希的話後,男士收了手,沒有流露出絲毫怒意,看了一眼霍熠琛,路燈的逆光問題和帽子使得他看不太清對方的臉。
但是林希的臉就看得清清楚楚。
“你就是前幾天電視上播報的林希小姐吧。”
不是疑問句,男士彬彬有禮地陳述。
“你認識我?”
林希驚訝萬分,《後宮》的所有宣傳裏,她占得都隻是那一小部分,但到現在為止,火鍋店的老板娘和麵前素未謀麵的男士都認出了自己。
這是要出名的節奏啊。
“自然,我也是從事娛樂事業的,林希小姐演戲認真,長得也漂亮,將來前途不可限量。”
“沒有沒有,我隻是想著盡力就好。”
“有些條件是天生就擺在那裏的,就像林希小姐您的美貌,我能看出來,您絕對沒有整過容,這麽天然的姿色在現在的娛樂圈裏真是罕有。”
“哦?是嗎?我倒確實沒整過容。”
林希撫上了自己的臉蛋,被對方吹噓得心花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