焚坑之事沒商量(1/3)
先秦法家,到了韓非這裏,已經演變成絕對君主主義,大有“三忠於、四無限”的味道。所以,奉獻了學說之後,在深愛其學說的秦王嬴政這裏,他也隻能死了,好讓他至死忠於嬴政一個,別便宜了別人。秦統一之後,韓非子的信徒李斯推動秦始皇焚書坑儒,也是應有之義。戰國時的儒家,信奉的是君臣相對主義,君當臣為國士,臣才能為君效命,如果君主待臣如草芥,那麽臣子也可以當君主如仇寇。所以,韓非子非儒,因為儒以文亂法,壞了尊君的規矩。那麽,找個借口把討人嫌的儒生坑掉,自然是令他們快意之事。
但是,坑儒是在焚書之後的一年發生的,主導者是皇帝,不是丞相。事情的緣起,不是儒生議政——對皇帝的政策說三道四,而是姓盧姓侯的兩個寶貝,為秦始皇找仙藥,花了皇帝不少銀子,結果當然找不到,溜之乎也。開溜之前,還放出話來,諷刺了皇帝幾句。聯想起徐福帶了三千童男童女、大批的物資出海找神仙,也一去不返。被騙慘了的秦始皇,不由得不怒。盧、侯兩位,無疑都是讀書人,但到底是方士還是儒生,已經無從考證。我們知道的結果是,秦始皇盛怒之下,抓不到該抓的,就拿他們的同類出氣。三木之下,嚴刑拷打。諸生轉相告引,牽連多至四百六十餘人,一並都給坑了。後來又抓的,還稍微客氣點,都給發配了。這些人裏,肯定有儒生,但整的重點卻是方
士。後世說坑儒,實際上是誇張,這個誇張,是受前一年焚書的影響,因為焚書的重點,是跟儒家有關的詩書和史書。再加上,後世儒生是所謂讀書人的代名詞,但在當年,並不是這樣的。
孔夫子當年,是敬鬼神而遠之的,後輩門徒,居然被騙錢的方士牽連,大批丟了性命,多少有點冤枉。但是,隻要秦朝存活一天,儒家之徒的日子肯定不會好過。春秋戰國之際,儒墨號稱顯學,但最終都沒有顯過法家。法家其實是從儒家脫胎而來的,但這個惡胚胎,長大之後,居然欺師滅祖,把儒家當敵對勢力對待。隻是,在焚書坑儒的政策裏,焚書才是重點,坑儒,不過是一個點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