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張鳴說曆史:重說中國古代史

狄仁傑冤案

狄仁傑冤案(1/3)

在外國人眼裏,唐朝的狄仁傑是神探;在中國老百姓眼裏,他是善於斷獄的清官,資格比包拯包公還老。其實,狄仁傑隻是唐朝,不,確切地說是跨越唐和周的一個能臣。斷獄當然是其所長,但彈究大臣,管理財政、打理地方政務甚至領兵打仗都幹過,也都幹得不錯。隻是,老百姓眼裏的清官,大多數的事跡,都集中在審案子上了。小說家寫公案小說,也得這樣寫。所謂的清官,就是不收包袱,秉公辦事,斷案如神,不僅能破人家破不了的疑難雜案,而且執法公正,不徇私,不枉法。狄仁傑呢,也的確有過這方麵的表現。做大理寺丞的時候,一年清理積案一萬七千人次,沒有喊冤枉的。但破案的事跡,還真的沒見過。更多的時候,他隻是力求嚴格執法,該辦的,縱使皇帝求情,也辦。不該辦的,即使皇帝要辦,也不辦。唯一的缺憾是,狄仁傑是明經科出身,不是時髦的進士,也沒考明法科,等於是弄了一個經學文憑,就出來幹法律了。

狄仁傑有兩件事特別出奇。第一件事,高宗時,武衛大將軍權善才的手下誤伐昭陵(唐太宗陵)一棵柏樹。唐高宗李治執意要殺,狄仁傑說按律不當死。兩下爭得麵紅耳赤,狄仁傑寧死不奉詔,最後還是沒殺。第二件,高宗死後,武則天當家,眼看要改朝換代,唐朝宗室多有反者,越王李貞就是一個。反了,事不成,牽連甚眾。當時,李貞事發在豫州,事畢朝廷派狄仁傑為豫州刺史。此案受牽連當誅者六七百人,籍沒者五千口。狄仁傑密奏武則天,為這些該殺的人求情,結果都改成流放。

救人不死的狄仁傑,卻擋不住自己被冤獄牽連。唐周之際,武則天為了掃平阻力,任用酷吏,屢

興大獄。著名的酷吏來俊臣,受武承嗣指使,找上了狄仁傑。來俊臣辦案,就是這個風格,安你一個罪名,不承認就是酷刑,整得你體無完膚,求生不能,求死不成,你還是得認賬。狄仁傑明白這套,說他謀反,就承認謀反。因此,沒有受刑,就在監獄裏等死,來俊臣甚至讓人代他給武則天寫好了“謝死表”。這期間,審問者想要升遷快點,明白告訴狄仁傑,可以誣指審問者的上司,這樣就能減刑不死。狄仁傑以頭撞柱,寧死也不從。在等著行刑期間,看守比較放鬆,狄仁傑設法用頭巾寫血書一封,傳給家人,兒子叩闕告狀,把血書遞到武則天手裏。事辦成了,於是,武則天召見了狄仁傑,問他,你為何承認謀反?狄仁傑說,不承認,早就給用刑打死了。那為何做謝死表?狄仁傑說,沒有這事,一看,是人代簽的。於是,狄仁傑活命了,出來繼續做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