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會組織建設(1/3)
1950年6月29日,中央人民政府主席毛澤東簽發命令公布施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
1955年10月2日,第一屆全國工人運動會在北京先農壇體育場隆重開幕。
體育場的看台上坐滿了首都各界群眾,當黨和國家領導人毛澤東、劉少奇、周恩來、朱德、鄧小平、賀龍等同誌走上主席台時,全場頓時歡聲雷動。
工會組織建設共和國故事·曆史召喚中華全國總工會成立
1949年7月23日至8月16日,中華全國總工會在北京召開了全國工會工作會議。
中華全國總工會是中國共產黨領導的中國工人階級的群眾組織,簡稱總工會。
中華全國總工會是在中國工人運動發展的基礎上誕生的。中華全國總工會的前身是中國勞動組合書記部。
1921年7月,中國共產黨成立後不久,就成立了“中國勞動組合書記部”,作為全國工會的通信聯絡機關。
1922年5月,中國勞動組合書記部在廣州召開了第一次全國勞動大會,確定籌備全國性工會組織。
在1925年春夏之間,全國革命形勢迅猛發展。為了指導和推動工人運動進一步發展,實現全國工人運動的統一和團結,準備在即將到來的革命**中充分發揮工人階級主力軍和領導作用,黨決定領導召開第二次勞動大會,建立中華全國總工會。
1925年5月1日,中國勞動組合書記部在廣州召開了第二次全國勞動大會,大會通過了《中華全國總工會章程》,正式成立了中華全國總工會。
在抗日戰爭時期,中華全國總工會的名稱暫停使用,成立陝甘寧邊區總工會和各抗日根據地總工會。在解放戰爭時期,邊區總工會和各根據地總工會聯合為解放區總工會。
1948年8月1日,由解放區總工會和國民黨統治區工會在哈爾濱聯合召開了第六次全國勞動大會。這次大會是中國工人階級在全國解放前夕召開的一次重要會議。對於動員全國工人階級以實際行動迎接新中國的誕生,以及做好建國以後的工會工作,具有重要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