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我的靈異檔案[校對版]

第12章

第12章

“啊!”

“啊!”

兩聲尖叫同時響起,不僅嚇了黃為民一跳,就連不遠處的一些同事也好奇的看過來,齊燕尖叫倒也罷了,畢竟女孩子,可張偉的聲音總給人一種怪異的感覺。

“你們兩個搞什麽呢?”黃為民皺著眉頭輕斥。

“黃叔,誰讓你突然冒出來了,嚇死我了。”齊燕率先轉移責任。

“就是啊,黃叔,你不知道人嚇人會嚇死人嗎?”張偉緊隨其後。

“怎麽樣?案子有進展了?”黃叔也了解這個案子,因此直接看向我。

“基本已經查清了,不過沒有什麽有力的證據證明李遠山就是凶手。”我說出了自己的擔心,警察辦案講究的是證據,貿然動手隻會打草驚蛇,最後還可能一無所獲。

“如果抓住這人不用帶回局裏,到時候直接打這個電話,會有人來處理的,不過你們行動的時候要注意安全,如果有必要,可以……”黃叔說著遞給我一個紙條,上麵寫這一組電話,還有一個姓,宋。

我接過紙條鄭重的點了點頭,也知道可以後麵沒說的字代表什麽,意思是如有必要,可以當場射殺。

通常執行一些抓捕或者危險性的任務時,我們是可以配槍的,某些時候根據現場情況自行判斷是否開槍,隻不過一旦開槍通常會很麻煩,光報告就要寫滿三千字,事後還有專門現場核實的人,詳細分析記錄。

“老大,你剛剛真的沒有開玩笑?”當黃為民轉身離開後,張偉跟齊燕都有些傻眼,如果說我自己的話還可能是在騙他們,可既然連黃叔也這樣,兩人心裏頓時沒了底。

“你說呢?簽字吧。”我找出一張領槍申請單,簡單的填了一下就遞給張偉,通常來說,普通的民警隻要當滿三年,就有資格申請配槍,我們刑警隊則要寬鬆一些,而這個配槍也不是說直接發給你了,隻是一張持槍證,有任務的時候可以去領槍,如果平時的話,所有的槍支都是統一管理的,能夠24小時配槍的隻是少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