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章事情的真相(下)
“剛才誌華已經說過,麗萍一直以為自己就是他的女朋友,而且是雙方父母都默認的親家。對我來說,麗萍是我非常要好的同學加朋友,我和誌華背著她相戀,我在良心上已經覺得很對不起她;如果我到她家去問美國的地址,她肯定要懷疑我們之間的隱情,我很害怕,她一定會罵我奪人所愛,會說我是個無情無義的人……
“……因為,在我們相處的大學四年裏,麗萍對我和對我們家的幫助確實很大,我實在不忍心讓她覺得我是一個不仁不義的人。當時我們商量好,等到木已成舟以後再告訴她,並請求她的寬恕和原諒。所以,我一直都沒敢去她家問地址。”
“誌華走了以後,她和你碰過幾次麵?”杜晴的口氣像個偵探。
“好多次,電話也不少。她每次都說表哥又來信了,說表哥如何如何的想她。那時,我連一封誌華的信也沒收到,所以很相信她說的話,又不敢多問。還有,爸爸病重住院期間,她還到醫院來看望過爸爸。”
“她胡說!”古誌華從椅子上跳了起來,“我有了你,怎麽可能再去想她?再說,即使沒有你,我也從來沒有愛過她!”
“不問到你,不準開口。別打亂我的思路!”他這簡直就像是在審訊。“現在我問你,誌華,你一共給姑父家寫了幾封信?”
“一共兩封。第一封是問好的,沒什麽內容,隻是告訴他們我已順利到達了舊金山;第二封是過了很長一段時間,就是在信裏告訴麗萍,我在美國戀上了一位也是留學生的姑娘,她是我的救命恩人,那是騙她的,也就是我剛才說起的遊泳健將……”
馬倩這時突然發現,古誌華還是跟以前一樣的漂亮,一舉一動都還是以前那個大男孩子的樣子。隻是他和杜晴完全是兩種類型的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