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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三章對麗萍的起訴

第一百二十三章對麗萍的起訴

杜晴此時也坐在聽證席上。他已經完全想好了自己的何去何從;既然決定了離開上海,他的心裏反而定了下來。那這開庭宣判的結果,還是應該在第一時間知道的。

當他聽到審判長說帶上第二被告羅大慶的時候,突然記起了那天夜裏他在樓下向窗戶扔石子時,麗萍曾經誤認為他就是大慶!

看來,杜晴想到,這羅大慶和麗萍的關係已經不是一天兩天的問題了。

麗萍的父母互相對望了一眼,麗萍爸爸沒說話,她媽媽卻歎了口氣道:“真是作孽哦!大慶這孩子……”

“請大家安靜,不要大聲喧嘩,這是法庭!現在,本法庭公開開庭,審理被告人方麗萍和被告人羅大慶共同犯罪一案。先由公訴人宣讀起訴書。”

這位檢察院的公訴人是個女性,戴上那象征著法律威嚴的大蓋帽,也同樣顯得神聖不可侵犯。她的手上拿著一本文件夾,對著裏麵的內容開始宣讀道:

“共同犯罪主犯被告人方麗萍,女,二三十歲……由於自己心中所愛之人卻愛上了別人,由嫉妒而轉變成了仇恨,於是邪念頓起,以愛情為誘餌,唆使深愛著她的羅大慶,利用自己送信使者(郵差)的工作之便,私自扣押了被害人古誌華從美國寄給被害人馬倩的信件達二十七封之多!

“……被告人方麗萍為了達到讓羅大慶死心塌地的為她扣押住從美國寄來的每一封信,她竟然假意的向羅大慶承諾,隻要他把這些事情都做好了,事成之後,她就嫁給他……

“……甚至還向羅大慶揚言,能不能扣押住當事人的每一封信,其實是測試羅大慶對她愛得有多深的具體行動的考驗……

“在此基礎上,被告人方麗萍還親手偽造並模仿了兩位被害人的筆跡,寫了兩封都主動提出要堅決斷絕關係的假信給被害人雙方,促使被害人雙方音訊中斷,並將偽造的假信信以為真,感情出現了嚴重的危機,因此而造成了第三者的加入……並且已經出現了非常嚴重的後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