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4章
在報道王南那篇文章的下麵,是另一篇文章,寫的是捐多少錢能武裝出一支軍隊,意在鼓勵華僑們多捐款。
王南隻看完自己的,還沒注意其他的文章,拿過來報紙一看,笑了。
李秀指的文章那裏說了一句話:每捐300萬元就可以讓祖國多一個師。
據王南所知道的各類槍和彈藥的價格,按一個師一萬人算,20響和步槍都在七八十元以上,輕重機槍又都在兩百元起以這個價位上。這些輕武器配上幾個基數的子彈怎麽都得上100萬了。
一個師起碼要有大大小小五六十門炮,這炮的價格不好一概而論,小炮(迫擊炮)幾百大洋,日本的山炮便宜些,進口大些的火炮好象都是上萬美元(一美元大概值兩大洋),進口的炮彈起碼四五十個大洋起價,幾個基數就是一箱子銀元,一個師的炮兵怎麽也得花上一百三五十萬吧?汽車哪?軍馬哪?服裝哪?夥食哪?士兵訓練的彈藥哪?軍晌哪?
300萬哪裏夠?
戰爭的帳可不是這樣算的。
何況這樣一個師的作用與戰果……
王南剛想到這裏,李秀又說話了:
“我夫妻家裏被日本人燒死幾十口,我家先生殺敵過萬,我家先生也身受重傷,為何報紙上不講,為什麽這麵報紙上隻說搶了日本人的巨款?隻說各地需要捐款?”
“我家先生一分軍費沒拿,殺的日本人比幾個師都多,請問各位,這要是收捐款收多少合適?”
李朝甲接口道:“我沒有我師父的能耐,殺了五六年日本人,殺多了就記不住了,跟教導總隊一起的時候,他們說我起碼打死了五百多日本人。之前都是搶日本人的槍和子彈,後來教導總隊給了我一杆好槍,前前後後一兩千發子彈這樣,我不知道是不是捐款來的。反正,我一家人的生計都得靠扒打死的日本人養活,沒用捐款也抗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