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亡後是什麽樣,人死如燈滅,還是進入輪回轉世再來?
生與死,是否輪回不止?
花旗國,蒙大拿州。
散發著惡臭,黴味,肮髒又簡陋的帳篷內,坐著一位猶如乞丐的年輕人。
這個年輕人叫林耀,祖輩是唐國那邊的沿海居民。
1856年,科羅拉多州發現大型金礦,一個名叫霍格斯的商人,在唐國港口招募礦工,給出了一個月十兩銀子的天價,一名叫林誌舟的年輕人,瞞著家裏給自己報了名。
摸爬滾打幾年後,林誌舟在花旗國安穩下來,成為了一名小牧場主,還娶了個金發碧眼的老婆。
二人後來有了個孩子,並給孩子取名為林耀。
“我又活了!”
林耀坐在帳篷內,茫然的看著鏡子中的自己。
準去的說,這是他的第三世。
第一世,他是個協警,死在了車禍中。
第二世,他是破冰行動中的臥底,費盡心機奪去了東叔的信任,一舉斷掉了整個塔寨。
最後,他功成名就,就當準備走向人生巔峰時,被車撞死在了上任的路上。
這是一次有預謀的報複行動,動手的人是塔寨村村民,這個人林耀很熟悉,他叫林勝文。
林勝文沒死,被人救下之後藏了起來。
他將一切的過錯,歸結到了林耀身上,認為如果不是林耀的出現,塔寨不會走動今天這一步。
最終,他策劃了這次襲擊,用一輛砂土車,撞上了開車赴任的林耀。
憎恨嗎?
沒有,林耀此時回想起來,發現他一點不恨林勝文。
不管怎麽說,塔寨都是他的家,那裏有他的族人,他姓林。
因為他的臥底行動,上千人被逮捕,幾十人被槍斃,站在塔寨的角度,他死不足惜。
隻是他沒有想到,對他下手的人是林勝文,死後還會第二次複活。
他依稀間記得,自己飄呀飄,好似沒有重量的氫氣球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