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目相對,格拉斯的目光中充滿懷疑。
一個皮匠學徒,居然說他的槍快的難以想象,你確定不是在開玩笑。
“你的槍呢?”
“還沒有發給我,管理庫房的人出去了,據說要晚上才能回來。”
格拉斯靜靜的看著他,許久不發一,仿佛想看看他夠不夠格。
他的兒子霍克也在看著他,說起來霍克的歲數應該跟威廉差不多,隻是因為跟隨格拉斯走南闖北,受到了不少鍛煉,看起來要比威廉強壯不少。
“他的傷怎麽樣了?”
林耀看了眼霍克的腿,隻見上麵血肉模糊,明顯傷的很嚴重。
在這個缺少抗生素的1888年,又是印第安保護區這種荒涼之地,受傷的代價著實不輕。
“不太好,傷他的是印第安人的捕獸夾,那種夾子專門用來對付大型野獸,一下能夾斷人的骨頭。”格拉斯歎了口氣:“我給霍克上了藥,如果不感染的話,休息三四個月就好的差不多了,感染就麻煩了。”
格拉斯態度凝重,營地內醫療設備簡陋,甚至沒有專門的醫生。
生病,全靠這幫久病成醫的獵人自己解決,最怕的就是傷口感染。
林耀上去看了看,發現霍克的傷口被簡單的清洗過了,還敷上了一種不知名的白色藥膏。
他並不是醫學院出身,隻知道保持傷口清潔,能有效的避免感染發生,更多的就不知道了。
格拉斯是個老獵人,顯然做過上述處理,並不需要他額外提醒。
“霍克的武器你先用著吧,狩獵行動結束前,不用指望他出去了。”格拉斯走到帳篷裏麵,穿上熊皮大衣,將戳在木箱上的武器遞了過來。
林耀接過來看了看,這是一杆老式的前膛槍,要是他沒有記錯的話,這個槍的型號叫夏普斯1856,狩獵者型號。
射擊前,要先將火藥跟彈丸塞進槍口裏,然後以扳機觸發火石的方式發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