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締造夢魘

第三十七章 出事

第三十七章 出事

如果是暗溪河,看目前他寫的記錄,對下麵的環境是一點都不了解,更有可能哪個時候下麵沒還有被人劃分名字,畢竟這幾十年過去,我們這個村的人也是東一家西一家,人口太少了。

在哪個年代到底得多艱苦,打獵都得跑這麽遠才能找點吃的,要是按照現在這個時代來看,簡直就是一個天上一個地上的區別。

1972年9月18號我結婚已經五天了,可以說是很潦草的走了一個過程,去年我若不是出門打一年的工,可能到現在我也結不起婚。

昨天村裏來了個有錢人,找到我讓我為其召集一百號人,為附近的三個村子修水電站,一個月工資90塊錢,做的越久工資越多,每個人都有十塊錢的入職費。

看著這麽高的工資,一天我就召集了一百號人,還是三個村子裏的壯勞力,和這個有錢的吳老板簽了半年的契約,他直接支付了一半的工資,讓他們各自待回家,其餘的夥食費都是他吳老板出。

可能是我召集人的緣故,他給了我三百五五十塊錢,我拿著錢回家,交給母親和媳婦一人一半,就跟著吳老板往溪流下遊走了。

我看完了一本筆記,從最開始的一天一記,到後麵的幾天一記,最後直接是幾個月一記,可能這就是一個從學校到社會的過渡階段吧!

內心有些感歎,也有些緊張,要是這下麵有什麽不對的地方,爺爺沒有記錄那就真的是又白忙活一場了。

我換了一本接著看到,這一次他沒有寫日期,而且字跡有些潦草。

我記不清這是第幾個月還是第幾年了,這個地方沒有春夏秋冬之分,隻有和河流裏的水有大小之分,我們下來這麽久了,光修好了一個堤壩,而我卻發現這個吳老板有些不對勁,開始說好的是修水電站,卻在這一個隻有夏季六月才有大量水源的地段修建,難不成一年三季都得停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