陰天,荒野,大霧。
霧中公路古老破敗,經過一場大雨洗禮後,已變得坑坑窪窪很不好走,仿佛一條傷痕累累的毒蛇蜷縮在腐濕的大地上,進行著最後的掙紮。
其實看見這條路的時候,林誌就預感不好,直到此刻看見路邊停著一列吉普車隊,他終於明白大事不妙了。
人類科技卓越發展的今天,這種綠皮款式的吉普車隻有在數百年前才會有,但現在卻突然出現在這裏,是個人都會覺得反常。
反常的不止是車,還有人。
車隊帶頭的警察一身便服,全身上下沒有任何武裝,臉上還帶著笑眯眯的表情,如果不是林誌心中有數,旁人鐵定會認為這不是警察,而是一個溫和慈祥的鄰家大叔。
可惜鄰家大叔口中說出來的話卻一點也不溫和:“時間到了,咱們該上路了!”
那歎息的口氣聽起來就像是要馬上告別人類世界,即將踏入鬼門關。
是福不是禍,是禍躲不過,其實林誌自己也知道,這一天終究是會來的,隻不過他還是要揣著明白裝糊塗:“我們這是要去哪兒?”
大叔臉上的笑意更濃:“一個有趣的地方,保證你永遠難忘。”
見到他這詭異的笑容,林誌的心中就是一寒,他還沒來得及反問,倒是大叔長長的歎了口氣:“那地方確實難忘,但你這個人讓我更難忘,整整一年時間,跨越兩大星係,動用警力上千,飛船若幹,戰艦兩艘,這才把你給緝拿歸案。”
林誌不屑的冷笑:“那證明你們這群人不但辦事效率低下,而且智商趨於弱智。”
大叔大笑開來:“哈哈,就是我們這群弱智兒童,讓你這個高智商神童給栽了,別廢話,趕快上車,有趣的東西來了。”
林誌無奈,隻能像個橘子似的被塞進吉普車的後廂中,客觀的說,罪犯落在警察手中,像大叔這樣待他的態度,已經算是很客氣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