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6章 十案同查
我抿了口咖啡,笑了笑:“等我們出去執行任務,短期內再接觸到案子恐怕也沒什麽機會,如果選擇都查,要是一天內破不了,我豈不是留下遺憾?可不解決掉路石丟給我的難題,那小子肯定不會放過我。”
“那你準備從哪個案子開始查起?”林雲垠。
“我感覺這些案子有蹊蹺,十起案子都是發生在鐵城區,案發時間在36小時以內,等我念完先。”說著我又開始接著往下念。
第6案,教唆利誘未成年縱火案,無人傷亡但影響惡劣,且造成民眾巨額財物損失。備注:疑凶至今下落不明,有成年人目擊者稱凶手為高個瘦弱男子,可多名未成年孩童統一口供為是一名矮胖男子唆使。
第7案,敬老院投毒案,致多名老人和護工汞中毒,因及時送往醫院均無生命危險。備注:敬老院為半封閉式管理,進出大門都必須登記,中毒物質為都有作案嫌疑。
第8案,公園惡作劇雷管爆炸案,致1少年眼部重傷胸腹大麵積創傷,備注:不排除使用雷管惡意傷人。受害者供述為陌生人贈其禮品,禮品為音樂盒打開開關時發生爆炸,現場及受害者身上留有雷管成分痕跡。
第9案,毒販藏匿毒品案,備注:毒梟已逃逸,毒品數額不明毒販身份不明,可毒品藏匿地點已明確,警方多次出動警力、警犬仍無法找出麵製品加工廠內毒品確切位置。
第10案,便利店煤氣罐爆炸案,造成行凶者死亡無他人受傷。不排除行凶過程中操作不當導致。備注:現場沒有找到引爆源,如火機等明火,爆炸原因不明,無目擊者,以上均為便利店老板一人陳述。
我剛念完,雲悔開口:“緊湊的時間段內發生還都在鐵城區,本初並案偵查也不是沒道理,性質又都很惡劣,可罪名盡不相同,殺人、蓄意殺人、持刀搶劫、強奸、爆炸、投毒、縱火,販毒這都是大罪名,如果時間越長那就不會讓我聯係同夥作案的可能性,真是這樣的話,他們的目的會是什麽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