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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9章 貓肉事件的終結(一)

第59章 貓肉事件的終結(一)

於旺和於雲龍是叔侄關係。

因為於雲龍大學畢業後一直沒找到工作,成天遊手好閑,他爸爸讓於旺幫忙關照下,所以於旺就安排了份閑差給他。美其名曰大堂經理,實際上就是給了個職位,讓他合理的繼續遊手好閑。

於旺聲稱自從年年紅火鍋店閉店以來,他就沒聯係過於雲龍,他當著警察的麵撥打了於雲龍的電話,無人接聽。不出所料的,關於劉富貴被殺害一事,於旺也矢口否認,他表示屠貓廠房被查出殺人烹屍事件後也沒有再跟劉富貴聯係過,也不知道劉富貴已經死了。

和我推測的一樣,於旺不可能是殺害劉富貴的凶手。

警方起初並不相信於旺的說辭,他們和柳真持同樣的觀點,於旺有殺害劉富貴的動機。為了掩蓋屠貓場殺人烹屍事件的真相,為了撇清自己把所有罪責都推到劉富貴身上,也為了保證劉富貴不會說出殺人烹屍案的真相,幫助他藏身,到後來還是害怕劉富貴被警方找到,索性殺人滅口,畢竟死人的嘴才是最嚴的。

可等到屍檢報告出來時,所有懷疑就都不攻自破了。

DNA檢測結果顯示死者確實是劉富貴本人,在其口腔和食道驗出苯巴比妥和酒精的殘留,懷疑是誤喝下溶化有安定藥物的酒類飲品導致暈厥,但這不是死亡原因,法醫仍斷定劉富貴死於失血性休克,因為乙醇和苯巴比妥合用的血藥濃度並沒達到致死的量。根據屍體腐爛的程度及七零三室空調溫度推斷,死亡時間大概在一百二十到九十六個小時之間,也就是四、五天前。臘月二十三當天發現屠貓廠房的殺人烹屍案,當天劉富貴就已不見了蹤影。而於旺也是臘月二十三當天就被警方傳喚到案協助調查,直至臘月二十五傍晚六點左右,於旺的律師對其進行保釋,警方才以證據不足且刑事傳喚時間已超為由,放了於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