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意難順
張誌宇的父母太想要一個兒子,就早早起好了名字,誰知出生的卻是個姑娘。張誌宇的父親是個極度重男輕女的人,一知道是個女孩,甩手看都沒看一眼就離開醫院了,對他的妻子和女兒半句寒虛問暖都沒有。後來夫妻兩人的關係就這麽不好不壞,三天一小吵五天一大吵,吵啊吵的就離婚了。張誌宇的母親將這些都怪到她身上,責怪她不是個能傳宗接代的男孩,是個沒用的柔弱女孩。小小的孩子就這麽忍著、熬著,就連學校的老師也看不過去,上門家訪,卻被她的母親轟了出去。她十七歲,喜歡上了一個男孩。她會繞遠路回家,隻為了偷偷跟著他。會刻意跟同學交換打掃衛生,隻為了在教學樓上看一眼他打籃球的樣子。她四處打聽男孩的喜好,織了三個多月,織出了一條圍巾。結果男孩轉學,她的圍巾也沒有送出去。她將圍巾藏在床下,再沒拿出來看過。
圍巾被洗曬被子的母親發現了,母親沒說一句,當著張誌宇的麵,燒了它。張誌宇心疼,衝上去搶,被燒傷了手,圍巾也隻剩下半條。
從那之後,鄰居們都傳言張誌宇受了母親的家暴。孩子手上又燒傷,又經常被打罵。傳言就越傳越凶,直到有一次張誌宇為了去補課,偷了母親的三千元錢。母親發現了,也沒有罵,就拿著掃帚一直打,打到張誌宇哭著喊著求饒,也沒停手。鄰居們聽著不對勁,衝上門的時候,張誌宇已經進氣少過出氣了。
後來,張誌宇的母親被診斷出精神疾病,十八歲的她就離開了母親,寄宿到了舅舅的家裏。
舅舅是母親的哥哥,是個大學的教授。因為長相不和善,一直也沒娶妻。平時喜歡養養花,釣釣魚,話不多,脾氣也好。他把張誌宇當成自己的閨女,供她吃住上學,她要什麽都買給她。張誌宇大學畢業的那年,一些風言風語飄散開來。有人經常背後指指點點,說張誌宇和她舅舅兩個不清不楚……說的難聽極了。舅舅身體本來就不好,又有先天心髒病,一氣之下就去了。舅舅沒有孩子,沒有妻子,隻有張誌宇為他披麻戴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