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7章 插翅難逃
聽完柯摩斯的話,我腦海中頓時閃現一個比較大膽的推測,便禁不住開口道:“你們說,有沒有這種可能性:這個疑犯先是在二樓偷襲正在衛生間洗澡的柳明,得手之後拿著柳明的衣服,迅速跑到三樓的某一個房間中,躲起來,並利用那些衣服擦幹身上的血漬,或直接換上衣服,這就能解釋為何當發現柳明時,他會光著身子,衛生間裏也沒有他的衣服。並且,那時我們為調查曾伯的案子,不管是我們住的房間,還是汪小研的房間,都是空的,因引他若想躲在裏邊,並不困難。再一個,在他刺傷柳明到汪小研發現被害者,中間有差不多一刻鍾的時間差,完全足夠他從二樓跑到三樓了。”
我愈說愈興奮,甚至有種預感,這可能就是本案真相,便更有勁地陳述:“然後,他就趁我們全部的人被汪小研的驚叫聲吸引至二樓時,躲到這個房間的衣櫥中。本來他也許是想在這衣櫥中等到救護車將柳明送走,那時,他就可以神不知鬼不覺地溜出這個別墅了。然而,出乎他的預計,警方竟然恰好在這時趕到。因此,情急中,他不得不出此下策,趁警方的調查取證工作尚未展開,忽然從衣櫥中衝出來,打昏曾涓涓,並用早就準備好的繩索,順著陽台的欄杆逃脫。”
“小原,不得不承認,你的推理的水平確實較以往有了長足的進步。但其中想象的成分還是很多,並且有很多無法自圓其說及不合邏輯之處。”柯摩斯聽了我的話,稱讚我一句後,卻又緊跟著否定道:“比方說,既然他已躲藏於我們或汪小研的房間中,那為何非得換到這邊明明知道將會有人進入的房間不可呢?終歸,若是他僅僅砍傷了柳明,那他應當清楚,柳明很可能會回到這個房間休息。那他這樣做不是自找麻煩嗎?並且,我們的房間中都有單獨的衛生間,也有換洗的衣服,他可以在裏邊洗幹淨身上的血漬,換上新的衣服,為何非得拿柳明的衣服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