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我來過這裏
調查卷宗上麵有不少我想要的東西。
屍檢報告。
人是淩晨的四點整死的,脖子被利刃捅入,連連捅了十幾刀。
一下子就能排除是自殺。
這是一起典型的凶殺!
凶手在殺死死者之後離開,但是那個時候的死者還沒有死!
他用自己的手指沾著鮮血,在床頭櫃上麵寫下了幾個數字。
“1217”
這是什麽意思?難道這是和凶手有關的信息?
可是不對勁啊!這四個數字能想到什麽?
保險櫃的密碼?
手機的解鎖密碼?
還是,日期?
年份?
想著想著我有點頭疼,我自問破了不少的案子,但是這個案子卻讓我有些焦頭爛額。
正在我想去現場看一看的時候,之前進來過的當地的刑警隊長,帶著一個身穿保安製服的三十歲的胖子進來了。
“何隊長,這就是那個作證你在晚上淩晨出現在阿水小區門口的保安!”
這樣說著,把人帶了進來。
“我沒有騙人!我確實看到了!”急忙的辯解,有點臉紅脖子粗的,突然一抬頭看到了我。
嚇了一跳。
“啊,就,就是他!就是他!那天晚上,就是他在小區門口敲我們保安室的窗子!而且還問我這裏是不是阿水的家!問了好幾遍,所以我印象特別深!”
這保安急忙指著我說道,我的心沉了下去。
這怎麽可能?
這個保安都是我第一次見,我根本不認識這個家夥啊!
如果說那天晚上所謂的酒吧,的確是我喝酒喝多了,記不得了,然後我醉氣熏熏的開著車,冒著會撞死的危險一路上彪了兩百公裏以上!
那我確實是能在兩三個小時之內到達成都。
然後我還要在並不知道阿水的家的情況下,在極端的時間中找到阿水的小區。
這樣這一切才能構成真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