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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章 舍本逐末

第38章 舍本逐末

齒形的切割麵?長度二十公分?難道說是小鋸子?

可是不說凶手是如何殺完人之後把必定帶著血液的凶器銷贓的這種複雜的事情,就是最簡單的,一把鋸子怎麽能帶入有金屬探測儀的展廳,這本身就是個問題。

難怪這案子會難倒長安分局的刑警了。我仔細觀察了一下死者的樣子和現場的痕跡。

皮膚暗黃,因為血流過多至死,都會呈現這種樣子,屍體倒在血泊之中,渾身被鮮血染紅,地麵也是個相當完整的血泊。

周邊沒有特殊的痕跡,除了,滴落在地上的幾滴血。

這幾滴血從死者的方向往一個方向滴落,那就是展廳的大門。

之前已經提到過,地上的血跡,如果是呈現圓潤的水滴形狀,那就代表著血是滴落下來的,如果血跡的後麵帶著小點,那就是血噴濺出來的,或者是甩在地上的證明。

而現在看來,這血跡告訴了我,這應該是凶手拿著凶器在行走,行走了幾步,血就滴落了幾點。

其實沒有必要那麽的麻煩,隻需要將在場的所有人身上到處都搜一遍,找出他們身上是否有血液反應就行了。

不管是怎麽處理凶器的,最終手上或者身上都會留下血液痕跡,這是清不幹淨的。

因為地上的這幾點血跡,就代表著凶手是帶著上麵殘留著足量的血液在行走,而在滴落了幾滴之後立刻就不滴了。

這代表凶手發現了凶器上麵的血,然後把它藏進了身上。

但是這是不可能的,將全場每個人全都扒,光了衣服檢查身上有沒有血跡痕跡,且不說浪費多少時間了,就是這麽多人眾目睽睽之下,警方要頂著的壓力也不小,這就是為什麽讓我出馬的原因了。

之前已經檢查過所有人身上是沒有凶器的,但是那種檢查最多隻是停留在摸摸索索的程度,還沒有變態到把所有人扒,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