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2章 嫌疑人還是受害者?
侯隊長還是很負責任的,即使是不看資料都能複述出來,我點了點頭,隻是覺得奇怪,如果真如侯警官所言的話,那這人應該是買不起那輛車的。
雖然是老式的感覺是六七年前滿大街的那種桑塔納,不過賤買一點至少也得個幾萬塊吧,可按照資料來說,這人一年攢的錢全寄回家去了。
再說,那輛車的車牌號還不是北,京的,真是他的車嗎?
“嫌疑人所開的那輛車,在嚴格意義上的那一起綁架殺人案案發前從陝西省那邊出發,然後去了北,京一趟,像是去接人,隨後就往黑龍江那邊開了,在此之前,那輛車基本上是一直處在黑龍江那邊的,據黑龍江市那邊當地警方調查得知,這輛車之前一直是夏誠的親戚,他的一個叔叔開著的,也一直是在黑龍江當地開著,據說這是他那個叔叔落戶落到了夏誠的身上,但其實不是他的車,大概在一個月前突然去了陝西省西安那邊,形跡可疑。”
侯警官說道,我渾身一震,這樣嗎?如果這是真的,那麽一切感覺就很容易了。
一個月前突然去了陝西西安那邊,到目前為止,最早的阿水遇害案子到現在已經過了將近一個月之久了,算一算時間的話應該是能跟上的。
而在這之後,差不多是和我們同時出發的時間,先到達了北,京,然後又去了黑龍江,最後到達了塔河縣,這麽一想的話完全符合各個案件發展的時間和順序!
沒有錯!這樣一來一看,犯人不管是不是夏誠,但也一定是和夏誠有關的人。
至於為什麽,仔細想想,這麽狡詐至極的犯人,對於他們而言,想弄一輛車哪裏不能弄?想弄點假牌照套牌車,雖然有被發現的可能,但總好過被這樣順著一條線索追查。
那些一根筋到了敢去搶銀行的罪犯,在開車的時候尚且知道把車牌號給遮擋住,也尚且知道哪怕是假牌照也好,也要多換幾個,難道說這幾個犯人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