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
羅信將菜刀遞給了大哥,羅青便手腳麻利地將兩隻雞翅膀攏在一起,又把雞頭塞進了兩隻雞翅膀的中間用一隻手握住,這樣就露出了雞脖子,用另一隻手將雞脖子上的雞毛拽掉,然後拿起柴刀朝著雞脖子一拉,雞血就流了出來。羅信急忙將大碗放在了跟前,雞血便流進了大碗裏。
這一碗雞血可以做血豆腐,不能夠浪費。一邊放血,大哥一邊壓低著聲音道:
“小弟,我懷裏還有五十文銅錢,要不要交給爹娘?”
“不用了!”羅信也輕聲說:“大哥留著吧,喜歡什麽就買些什麽。”
“好!”羅青欣喜地點頭:“血放完了,我去燒水,小弟你去讀書吧。”
“好!”
羅信端起了大碗,回到了廚房將大碗放在桌子上,然後回到了西廂房,從懷裏將自己的銅錢取了出來,數了數,隻剩下了三十二文,不由搖了搖頭,除了付給元宵的錢,餘下那些錢都被自己當做金錢鏢扔給於斌了,走的時候忘記撿起來了。
將三十二文銅線收好,便又開始謄寫記憶中的文章。漸漸地忘卻了周圍的事情,全部心思沉浸在謄寫之中。
不知道過了多久,耳邊聽到了母親喚自己吃飯,這才知道父母不知道什麽時候已經出來,而且都把飯菜做好了。放下筆,揉了揉發酸的手腕,站了起來,走到了外屋,便看到桌子上豐盛的飯菜。
香噴噴的大米飯,有肉,有雞,有魚,有蛋。
父親滿麵紅光,透著喜慶,這是羅信一家被分家之後第一次有如此喜慶的氣氛。在飯桌上,老爹和老媽說著什麽明天去買一些雞仔,鴨仔和鵝仔之類的,還有看看是不是再少買幾畝田等等。
羅信享受著這種溫馨的氣氛,同時腦子裏也在尋思著是不是問娘要些錢買茶,茶具和圍棋。看了一眼興奮的母親,便打消了這個主意。別讓母親糾結了,倒不是母親會不給,但是收錢容易,出錢難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