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澡去!”李璋把一套衣服扔給野狗道,前幾天他讓醜娘扯了幾匹布,給家裏的孩子都做了套衣服,現在所有人都換了新衣,不過李璋換下來的衣服狸兒也沒舍得扔,而是洗幹淨又打好補丁,打算以後留著換洗時穿,現在剛好送給野狗了。
“洗澡做什麽?”野狗似乎並沒有洗澡的習慣,事實上從李璋見到他時起,這小子就全身黑泥,離他三丈都能聞到那股臭味,如果不是他之前全身都是傷,沒辦法沾水的話,恐怕李璋早就讓人把他全身洗刷一遍了。
“等下我要去開封城,你陪我一起去!”李璋當下開口道,野狗常年生活在地下,生活經驗嚴重缺乏,甚至沒有什麽善惡是非觀念,所以李璋想帶他進開封城轉一轉,體會一下普通人的生活。
聽到李璋要帶自己進城,野狗卻是無所謂的點了點頭,熱水已經燒好了,野狗提過來倒進院子裏的一個破缸裏,然後直接脫光衣服跳了進去,結果眨眼間一缸水全黑了,李璋本想再燒點熱水,但是野狗卻不在乎冷熱,洗過一遍後倒掉水,然後直接用涼水衝洗了一遍,春天的早上還是很冷的,但野狗卻絲毫不在乎。
等到野狗洗完換上衣服,豆子和醜娘他們也剛巧來吃飯,但是當看到換上衣服的野狗時,卻一時間都不敢相認,其實也不怪他們,連李璋看到換完衣服的野狗都有些不敢相信,隻見野狗五官清秀,而且因為常年不見陽光導致皮膚有些病態的白,手長腳長個子自然也比李璋他們高,所以這時的野狗看起來竟然是個清秀白皙的少年。
“你……你是野狗?”豆子這時圍著野狗轉了兩圈,一臉不敢相信的問道,旁邊的醜娘更是直勾勾的盯著野狗不放,眼睛裏都快冒小星星了,別看這丫頭長的醜,但平時最喜歡聽那些才子佳人的故事,現在的野狗雖然衣著破舊,但若是換上一身襦衫的話,活脫脫是個文弱的小書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