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女兒今年十七歲,小兒子今年十六歲。
也就是說,那個憨厚的中年男子在把二女兒送走後,馬上就懷著愧疚無比思念無比的哀痛心情,和老婆又生了一個孩子。
所以,之前所說的超生違規,罰款什麽的,都是假的。
他就是想要兒子,第一胎生的是女兒,第二胎也是女兒,所以幹脆送人了,然後馬不停蹄地孕育新生命。
就算是送人了,結果連人家住址都不知道,也沒個聯係方式,擺明是以後不搭理的意思了。
很幸運,下一胎是兒子,不然又會送出去三女兒,四女兒……
現在因為兒子得了白血病,需要找匹配,因為大女兒匹配失敗,他們這才想到:
哦,我們好像還有一個送人的丫頭咧。
然後,為了救兒子,他們開始尋找。
發動媒體,再貼傳單尋人啟事。
想要感動別人,就先感動自己,人就是這種感性且複雜的存在。
在女兒被送走的十多年裏,他們或許也曾感到過些許愧疚,但他們並不後悔,如果後悔的話早就開始行動找了,而且剛送走的那幾年,肯定比現在十多年過去了找起來更方便。
如果你做錯了一件事讓你痛苦,那麽你會在接下來的日子裏,不斷地進行心理暗示,去緩解甚至抹除掉這種痛苦。
那個中年男子做得很成功,他編織了很多個理由,謊言說了一百遍,他自己也信了。
他覺得自己還是愛和惦記著二女兒的,他覺得自己當初把她送人是出於無奈,是迫不得已,感天動地,情非得已,如同“趙氏孤兒”那般。
他們不會去想,那位被他們送人的女兒,現在已經十七歲了;
她應該已經上高中了,有著自己的人際圈子,有著和同齡人沒有區別的人生;
甚至她養父母可能根本就沒和她說自己是養女,她覺得養父母就是自己的親生父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