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牧吃東西的時候,旁邊的一桌兩人剛點完東西開始聊天。
“我準備買個狐狸,你看到兩萬塊那個狐狸沒有,百分百打斷妖姬的踩。”一個青年說。
“還是妖姬厲害,你沒看第三場的妖姬,那手速有多快,大招複製的r跟q幾乎是同時到的,瞬間就秒了。”對麵的眼鏡青年表示妖姬比較強。
“狐狸強,你看妖姬完全是打野幫出來的,狐狸可是自己打出的優勢,瘋狂單殺。”兩人爭執不下,各執己見。
“你聽,你都有粉絲了,這兩個也是看完比賽過來的。”常浩輕聲對陳牧說道。
“人家隻是討論哪個英雄值得買而已,不一定是因為我。”陳牧說。
“那你覺得,到底是狐狸強還是妖姬強?”常浩問。
“我比較強。”陳牧說。
“……我去,這麽不要臉的麽?”
“每個英雄都可以拿來贏比賽,隻看用他的人,能不能發揮出英雄的實力而已,一個英雄如果上限是十分,那麽能發揮出最接近十分的人,就會贏。
我相信,世界上還沒有人能打出一個英雄全部的潛力,把握所有的細節做到絕對的完美,所以,哪個英雄強,是看id的。”陳牧說。
“嘖嘖嘖,這個理論很像網上流傳一句話來著,沒有最強的英雄,隻有最強的召喚師?”常浩說。
“有的,隻是那些都被ban了,禁用位置的存在,除了戰術,也同時是為了避免某些怪物英雄的出場,比如s1時期的賈克斯,臉好就能一打五,這種bug,就超脫於技術之外了。”陳牧補充道。
“原來如此,我也記得那個時候的賈克斯,還有閃避符文,忍者鞋也有閃避效果,臉好的賈克斯真的閉著眼睛一打五,太騷了。”常浩說。
“最強的英雄,是補丁啊。”陳牧說道。
吃完這頓省城的麻辣燙,就坐上大奔馳回家了,各自送到家門口,各回各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