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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032章 變法

第0032章 變法

宋君偃拜李敖為亞相,標誌著宋國變法的開始。李敖變法由此在宋地轟轟烈烈地展開。

為了不激化國內的矛盾,也為了留下一些回旋的餘地,李敖將變法分為三個階段,第一個階段是建立完善的監察製度,監督百官以及各地的官吏,廢除就有的繁雜的官職,取而代之的則是效率更高的官製。

為此,李敖變法中將相邦改為丞相,為百官之首,統領文臣,可以過問國內大大小小的事物,輔佐君王處理朝政,一人之下,萬人之上。與丞相同一等級的還有統領千軍的大都督,以及新建立的監察製度,其主官稱之為禦史大夫,監察百官,直接向君王負責。

在丞相、大都督、禦史大夫三大臣之下,也有負責具體事務的官吏。大都督就不必多說了,戰時調兵遣將,平時操練兵馬,跟後世的兵馬大元帥,兵部尚書相差無幾。

丞相之下,由於李敖廢除了大司馬、大司寇、大行人等職務,取而代之的則是。

丞相之下設立九卿,衛尉負責都城的安全,統領禁軍,掌管軍器、儀仗之事;郎中令主要職掌包括宿衛警備、管理郎官、備顧問應對,勸諫得失、郊祀掌三獻、拜諸侯王公宣讀策書;

治粟內史管理國家財政,主管國家的田稅以及各種財物支出,跟後世的戶部尚書、財政部長一個職能;廷尉掌管刑獄之事,與大司寇的職能差不多,換了一個稱呼而已;宗正不必多說了,每個國家都有,具體負責國君的祭祀,維護宗廟,一般由公族中最德高望重的老者擔任,宗正的設立,也是為了管理數目龐大的公族子弟;

大行令則是負責邦交,出使別國,或者接待別國來使的主官,一般由口才了得的人擔任;太仆則是負責水利、工程,手工製作,還有一些軍需器械,兵甲也是太仆在管理,類似於後世的兵部尚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