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0章身陷囹圄
第二天上午,平頭警察和姓陳的警察兩人來到看守所,又一次對應雄進行了審訊。問題和昨天的有些不一樣,但應雄堅持否認有強奸高秀蓮這事,他們也問不出什麽,就離開了。應雄問他們自己什麽時候可以出去,平頭警察沒有回答。
應雄在看守所,呆一個小時都像是過了一年那麽難熬。他和別的人不一樣,那些人是確實犯事了,來這裏也是罪有應得,心裏是有準備的。可他不一樣,他是被冤枉陷害的,根本沒料想過會來這個地方。
到了下午兩點鍾,看守所的人突然過來應雄住的地方,說有人找他。
應雄很疑惑,不知道是誰來找自己,難道是自己的爸爸媽媽?
應雄猜錯了,來的人是一個戴著眼睛,穿著白襯衣黑西服,拿著公文包的一個斯文中年人。
不能應雄開口問,中年人先開口了:“我叫韓國華,是國華律師事務所的律師!”
“原來是律師!”應雄心裏長出一口氣,這個人應該不會來害自己,說不定是爸媽請來幫自己的律師。以前他對律師沒多大好感,覺得他們沒有自己的原則,有時候會幫一些別有用心的人打官司,以獲取不正當的利益。可此時他看到律師,卻有種看到救星的別樣感受。
照理說和律師見麵看守所的警察會在一旁監督,可是對方看到這個韓律師,隻是點了點頭,就回避了。從這件事,應雄發現這個律師有來頭,而且和看守所的人都很熟,對方很給他麵子。這個社會,有關係,真的可以省很多不必要的麻煩。
應雄急切地問道:“韓律師,你是我爸媽請來的嗎?”
韓國華搖搖頭道:“我是受了孫靜的委托,作為你的代理律師。”
原來是孫靜!律師是孫靜找來的,確實是讓應雄非常驚訝的一件事。
應雄問道:“韓律師,我可以見我的爸媽嗎?我是被冤枉的,什麽時候可以出去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