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葬元

第210章 我想要他們死

第210章我想要他們死

李洛很想問,就算你們把漢人當奴隸,可奴隸總也是財產吧?把人殺光了,誰來養活你們呢?

元律規定,漢人偷馬,割掉鼻子。蒙古人偷馬,補上馬錢。色目回回偷馬,罰款。

漢人殺死蒙古人或者色目回回,淩遲處死。蒙古或色目回回殺死漢人,僅罰燒埋銀五十兩。

這裏的漢人,當然指的是“自由民”。

可如果是殺逃奴,連銀錢都不用罰,甚至還有功。元朝,沒有殺良冒功的罪名。

滿清的屠殺,無論是烈度,規模,持續時間,都比蒙元差遠了。

李洛很想幹掉這個叫瓦森的百戶官人,但他不能。

“百戶官人,請你告訴我,固安牧場如今養了多少牲口,有多少奴隸?”

色目男人回答:“一州的鎮守官人,固安牧場有戰馬三千多匹,牛羊上萬,官奴五百戶。”

李洛明白了。官奴三百戶,每戶隻按四口算,也有兩千人。這隻是官奴,還不算這些探馬赤軍的私奴。

一個官營牧場,就有這麽多漢人奴隸,全國呢?

《元史》記載,元代北方(淮河以北)隻有四百萬人口,這真是天大的笑話,傻子都不信。

僅僅是幾十年前的金國,還有五千多萬人口,怎麽現在十分之一都沒有?金末元初,北方可沒有發生大瘟疫。就算屠殺,也不可能殺了四五千萬。

可是《元史》卻言之鑿鑿的記載,元代北方隻剩幾百萬人。這是《元史》哦,而且史料來源於元代戶部檔案,可不是野史。

那麽人口都去哪了呢?

很簡單。

第一是成了奴隸(驅口),失去了自由民的身份,不被統計在戶部納稅人的黃冊中。

第二是成了“投下私屬”,即大小領主的“封民”,屬於半民半奴。“投下封民”也不納入統計。

第三是成為流民,官府也無法統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