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療傷期間(二)
之前說過,建廠的地是特批的,因為墩圩山地理位置很好,依山傍水,而且人煙稀少,也不會因為環境問題而惹起太大的爭議。
也就在化工廠安全整改期間,對於化工廠山下的一個小村子白水村來說,也是有件大好事,因為他們要搬遷了。
他們處在河流下遊,生活受到了很大的影響,搬遷是迫在眉睫的事情,而爆炸也就正好發生在那幾天。
1997年1月12日,“112”事件,震驚全國,在那次特大事故中,死亡人數高達98人,重傷36人,輕傷368人,98位死者中,隻找到了13具屍骨,剩下的全部葬身火海,屍骨無存。
而那個張家大兒子,也是其中之一,白水村姓張的人家隻有一戶,大兒子張懷民那年才12歲,爆炸那天,他和村裏幾個小孩一起上山,說是要看什麽挖掘機,等到他們在山頂玩耍時,便遭到了無妄之災,漫天火海席卷而來,其他孩子走得早,剩下三個孩子被這場災難改變了命運。
張家一男一女,男的名為張懷民,12歲,女孩叫張慧芬,7歲,還有一個是林家的一個小孩,叫林海洋,12歲。
據二叔所說,他前些日子去做了尋訪,那白水村搬遷到秦山西郊,全村一百多戶人並入了一個叫古宇鎮的小鎮,當年的張家夫婦還在,小女兒也健在,但是卻被毀了容,生活無法自理。
另外一個林海洋,因為燒傷的麵積不是太大,在幾年前做了整形手術,現在已經事業有成,家庭美滿。
張懷民死了,這是二叔調查之後得出的結論,因為醫院在當時已經出了死亡證明,而且也是聽說在現場還有民警確認過,然後就直接送去火化了,按當時的醫療條件,全身大麵積燒傷,再加上那麽大的爆炸威力,對於一個十幾歲的小孩來說基本無法治愈。
而我卻不相信能有這麽巧合的事情,醫院的死亡證明可以是假的,而民警也可以說謊,有的時候,眼睛看到的也不一定是真的,如果張懷民的傷隻是看著很惡劣,其實並沒有傷及性命那麽嚴重呢?那麽野人的事情也能說得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