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幾個小故事
也許有人會問,為什麽這男生行為如此異常,還要承擔刑罰呢?不是說精神病殺人不犯法麽?法律條文都很清楚,沒必要贅述。這裏我們要搞清楚的是,精神病和心理疾病到底有什麽不同。
如果我長篇大論,估計大家會犯困,隻簡單提煉出三點不同之處,當然,這不是絕對的標準,隻是相對而言:
1.需要吃藥與不需要吃藥
2.有幻覺與沒幻覺
3.行為特別異常與行為基本正常
為了不讓我的講述成為學術論文,太專業的東西就不多說了。大家隻需要記住這幾點就行。
再回到高中男生這個案子上,這男孩雖然患有嚴重的妄想症,但他能正常上學,能正常運動,也沒有幻覺。殺人的原因,是他自認為那個少婦背叛了他,因愛生恨,才行凶。所以,殺人的原因並不是因為病,而是因為恨,但不可否認,恨產生的原因與病有關,但病絕對不是直接原因。如果你嫌太繞了,那我就總結一句話:不是每個失戀的人都會去殺人的!
這個**,當時被媒體炒得沸沸揚揚,各種評論文章滿天飛。不過大多數都停留在對學生教育和社會安全層麵上的討論,甚至還有別有用心的人編造出各種沒影的花邊八卦,卻沒有幾個人真正去關注一個學生的心理健康問題。
教授對此感到痛心疾首。這樣一起悲劇,本來應該喚醒人們對心理疾病和心理健康的重視,但事實上這一點卻被媒體和公眾忽視了,並沒有引起廣泛的關注。
說到這裏,不得不提一件頭幾年在網絡上很火的追星族**。
一個女孩,從小喜歡一個天王巨星,16歲就開始輟學,加入專業“追星族”的行列。為了支持其追星“事業”父母四處籌款,還變賣了家裏的房子。她曆經無數挫折,執著地追星,終於實現了與自己偶像見麵的夙願。然而,因為跟偶像見麵的時間太短,話都沒說上,過後大呼上當,其父還因此跳海身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