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六十七章殺死偉恩
場麵一時間有些寂靜。
聚集在廠區門口的人們像一顆顆種在黑田土裏的豆芽菜。
呆若木雞。
大家陷入了一種名為“哦湊,哥譚之光蝙蝠俠居然是這個城市最有錢的資本家”的奇怪情緒裏。
小醜在眾人最前麵漫不經心的徘徊。
就像剛講完一段**的成功學帶師。
正等待著觀眾們“聽懂掌聲”。
他不為人察覺的注意著大家的麵部表情。
並滿意的發出刺耳的笑聲。
人們對於“英雄”常常有著這樣一種執念和情緒:
他應該有一個悲慘的童年。
他應該經曆過無比殘酷的壓迫和欺淩,遭受了血與火的傷痛。
他應該意誌堅定,是那種淩晨三點舉著火把上下求索追尋光明的勵誌故事。
他應該父母雙亡,找不到對象,做一輩子的單身狗。
他應該是個窮逼,連房租都付不起的那種。
欲揚先抑。
隻有這樣。
才能領會能力越大,責任越大的的意義。
隻有這樣。
才能生而不凡,生來偉大。
其實這麽看來這和大都會的網絡爽文套路沒啥區別,男主是個天賦盡失的貴族破落戶兒,甚至還被從小就定下了婚約的富家千金逼迫退婚,於是大怒說下十五字真言“三十年河東,三十年河西,莫欺少年窮”,然後因為奇遇三年後戰神歸來,歪嘴一笑。
可是,人們突然發現。
那個從一切苦難泥沼中爬出的英雄。
那個站在毗鄰深淵的黑夜裏,凝視黎明英雄形象。
居然特麽是有名的哥譚炮王。
世界上最有錢的花花公子。
最喜歡炫富,開著蘭博基尼說這車“低調”的哥譚土財主。
這個故事突然就不勵誌了。
英雄怎麽可以活的這麽優越?
英雄的私生活怎麽可以這麽糜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