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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三十一章 孩子

第二百三十一章孩子

按周製,男子二十歲行冠禮,然天子諸侯為早日執掌國政,多提早行禮——因此傳說文王十二歲而冠,成王十五歲而冠。

漢以前,冠禮極重。

周成王幼年繼武王之位,但周公攝政直至其成年。

嬴政十三歲即秦王位,但也是直到二十二歲,“冠,帶劍”,方才親政。

《後漢書?儒林列傳》載,周防年十六,仕郡小吏。世祖巡狩汝南,召掾史試經,見他“尤能誦讀”,欲拜為守丞。而周防“以未冠”,不能從命。

從天子至士庶,冠禮都是“成人之資”,未行冠禮,“不可治人也”。

……

進入隋唐,冠禮就開始明顯衰弱了。

柳宗元在《答韋中立論師道書》中談到,“冠禮,數百年來人不複行”。

還提到當時有一位名叫孫昌引的人,“獨發憤行之”,次日上朝,希望眾卿士能對他有所教導。

到外廷後,孫氏薦笏對卿士說:“某子冠畢。”眾卿士竟然聽不懂。

京兆尹鄭叔則更好玩,怫然曳笏卻立說:“與我何幹?”引來文武大臣哄堂大笑。

可見當時,多數人以冠禮為迂僻。

然而此禮,在真正的詩禮世家中,並沒有荒廢。

比如司馬光,就曾痛心疾首:“冠禮之廢久矣——近世以來,人情尤為輕薄。

生子猶飲乳,巳加巾帽。有官者或為之製公服而弄之。過十歲猶總角者蓋鮮矣。

彼責以四者之行,豈能知之?故往往自幼至長,愚騃如一,由不知成人之道故也。”

所謂“四者之行”,《禮記?冠義》解釋得很清楚——“為人子、為人弟、為人臣、為人少者”。

冠禮的目的,就是“將責四者之行於人”。

“其禮可不重與?

故孝、弟、忠、順之行立,而後可以為人。

可以為人,而後可以治人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