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章撇清關係
“將現有線索串聯,並作出大膽假設,不難推算出一條大致脈絡……”
車上,祁淵獨自坐在後排,捏著下巴思忖起來:
“聶宣因房子的事與父母鬧別扭,常年擠壓的矛盾一朝爆發,導致她產生了輕生的想法,便在四月七號晚上,於浴缸中割腕、抹喉。
幾天之後,聶宣父母回家,發現她屍體浸泡在浴缸中,且已高度腐敗形成巨人觀,就將她的屍體用棉被裹起來,綁在杠鈴上,沉入大鏟灣。
但還是那個問題——動機。
聶宣父母,按理說並不具備拋屍的動機,正常人第一反應,應該是立即報警才對。
難不成,拋屍人並非聶宣父母?
不妨換個思路想想,或許,聶宣雖然起了自殺的想法,卻沒有相對應的膽量,所以央求他人,甚至花錢請他人結束自己的生命——這種案例,以往也並非沒有。
凶手殺人之後,一走了之。過了幾天又不放心,趕忙回到現場,發現聶宣屍體已腐爛,立即清理現場,拋屍。
這樣一來,倒能解釋好幾個疑點,可又產生了新的問題。
如果聶宣父母與本案毫無關係,那他們何必撒謊騙聶海,說聶宣出國留學了,緊跟著又以去看望聶宣為由跑到國外?
不管哪種可能,都有難以解釋的矛盾點。難不成……聶海在撒謊?那是否意味著,是他殺害了聶宣,又將她屍體沉入大鏟灣?甚至於,就連他父母都可能遭遇了不測……
不,應該不會,按他的說法,四月初他才剛結束實習,在學校裏準備畢業論文答辯,就和我一樣,應該不具備作案條件,而且這個不在場證明也很好驗證或證否。
那……考慮到他與他姐姐的感情,有沒有這種可能,他得知自己姐姐被父母‘逼死’後,懷恨在心,對父母下了手,然後編造出這麽個謊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