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七章本卷終(盟主不落星宇加更1/10)
羅力本想待價而沽,把剩下的歌高價賣出去,或者幹脆自己培養歌手,卻被何邪拒絕。
不但拒絕,他還收回了羅力的權利,剩下四百多首歌,他全部留下自己賣。
於是接下來的時間裏,他把《時光》、《故鄉》賣給了許偉,把《**台》、《千裏之外》等賣給了周傑棍,把《改變自己》、《唯一》等賣給了往裏轟……
娛樂公司在半年後宣布倒閉,理由是歌賣完了,何邪把公司開業來所賺的所有錢,都捐給了這時候的災區。
何邪在參加高考的時候,夏洛再一次被人從酒吧裏趕了出來,因為哪怕他注冊了原創的版權,也沒人願意聽他唱,而且一聽他說是原創,基本沒人會和他談合作。
他名聲臭了,根本沒人信他,都怕再整出個相約九八事件,沒看那姐現在還沒緩過來嗎?
至於夏洛的小說家夢……
隻能說,不是會寫字就能寫文章的,他的確讀過很多經典小說,也記得很多經典情節,可他沒有那個文筆,原本很經典的東西讓他一寫,根本沒法看。
他又不是個沉下心磨煉文筆的性子,所以隻好重操舊業,出來唱歌,他依然沒有絕了成為大明星,一夜暴富的夢想。
他也曾想過通過寫劇本,拍電影賺錢,但一來沒路子,二來,他的劇本差不多就是小學生作文“我家有個大公雞”的那種水平。
於是,夏洛依然在各個酒吧、歌廳,甚至街頭流竄著,他相信,他一定會成功。
98年9月,何邪離開西虹市,前往燕京上學。
臨走前,他給家裏買了房子,留給袁母五百萬,他覺得,這一走,他回來的機會就很少了。
生意上的事情,他已完全交給了羅力、徐正太、六一、小馬等人打理,他們互相製約,暫時倒也出不了什麽亂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