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大周仙吏

第15章 公道何在?

讓刑部郎中心裏鬱鬱難平的原因是,李慕說了這麽多,每一句都有理有據。

根據大周律,毆鬥這種事情,隻要不致人重傷或死亡,最多判處杖刑二十,囚禁七日,魏鵬隻不過青了一隻眼,算是輕傷中的輕傷,如果以最嚴重的毆鬥罪論處,恐怕不能服眾。

他不怕不能服眾,他怕的是不能服內衛。

這是明顯的濫用職權,輕罪重罰,內衛就是懸在神都官員頭頂的一柄利劍,這柄利劍落下來,他人頭能夠保住,屁股下麵的位置肯定保不住了。

但若是輕描淡寫的揭過此事,他心裏的這口氣又咽不下去。

你說他一個捕頭,抓人才是他的本職,好好的去研究什麽大周律?

刑部郎中深吸口氣,平息心情之後,說道:“本官不囚你了,打你十杖,不算是濫用刑罰吧?”

李慕點了點頭:“當然不算。”

律法畢竟隻是一個參考,不能精確到打青了別人一隻眼應該怎麽判,具體如何量刑,還要審案的官員依照實際情況,彈性處置,這是審案官員的權限。

刑部郎中揮了揮手,說道:“來人,拖出去,行刑!”

關可以不關,但不能不打。

今日不讓這李慕丟掉半條命,難以平息他兩次受辱的心頭之恨。

此人雖是捕頭,但資曆尚淺,怕是還不知道,刑部的衙役,早就練就出了一身本領。

他們可以打人百杖,隻傷皮肉,也可以十杖之內,讓人斃命。

無論是十杖,二十杖,一百杖,或是兩百杖,他們都能打出同樣的效果。

刑部郎中給了行刑的兩名衙役一個眼神,兩人會意之後,眼中浮現出一絲凶厲。

“且慢。”

李慕再次伸手。

刑部郎中怒道:“你還有何事!”

李慕緩緩道:“根據大周律第二卷第十三條的補充,毆鬥之罪,可以銀代之,又根據大周律第五十卷,第一條對代罪銀的說明,一刑杖,可用一錢銀子抵之,十杖,便是一兩銀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