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慈烺舉著望遠鏡,看到這種效果,嚴肅的臉龐終於露出了笑意。
《武備誌》中曰:“鳥銃:唯魯密銃最遠最毒。”
後世有專家複原測試過魯密銃,用顆粒火藥居然可以打六百米,精準度和穿甲能力比一般鳥銃更是強得一塌糊塗。
當然了,不同距離的實際效果還得看對方身穿的盔甲。
勇衛營前方戰陣的火槍兵使用的是一色的燧發槍,其實就是大明版的自生魯密銃,加上紙筒定裝火藥,威力比以往的魯密銃更勝一籌。
即使在百步外,燧發槍隻打穿一二層甲,也會給人體帶來強烈的疼痛感,甚致能打碎骨胳和內髒,中槍之後,在短時間內絕對恢複不過來。
而且戰馬僅僅隻披著一層棉甲或布甲,根本就防不住,因此就算是打不死人,打中了戰馬,同樣也可以對清軍造成沉重的打擊。
第一輪火槍射擊之後,就報銷了上百名滿蒙騎兵,還有不少戰馬中彈,發出痛苦的嘶鳴倒地,將背上的清兵摔倒在地,被後麵的騎兵踩踏成肉泥。
前麵騎兵的報銷,絆倒了不少後麵的騎兵,阻擋了後排騎兵的前進道路,讓後麵的騎兵速度慢了下來。
就像是一個小夥子開著跑車帶著馬子出去兜風,剛踩油門起步,還沒升到三擋,前麵就跳出來一個碰瓷的大爺,被搞得很難受。
譚泰見情況不妙,心中有些焦急,不過他到底是個人物,還是有兩把刷子的。
他一手按著傷口,一手操控著戰馬,勉強避開了幾個倒地的清兵,大叫道:“大清的勇士們,衝啊……啊!”
話聲未落,隻聽“噗!”的一聲,一顆鉛彈從他口中射進,從後腦飛出,譚泰隻覺得喉嚨被什麽堵住了一樣,腦袋發黑,然後整個人在馬背上晃了兩晃,一頭栽倒了下來。
勇衛營的火力太密集了,即便第一輪沒射到,在後麵的一輪一輪的打擊下,總會吃到彈丸的。